关于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的考试方法与招生。
- 提问者网友:献世佛
- 2021-05-14 08:05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罪歌
- 2021-05-14 09:05
一、报名
(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办法和要求
1、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设立的报名站报名。
3、考生报名的手续、证件、审查办法、信息采集、收费等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4、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编排考生报名顺序号。省招办统一编排考生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号和参加专业考试的报到号(4位),报到号集中反馈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5、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于2008年12月10日到省招办交送报名信息光盘(含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考试报名人数统计,一式两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二、考试
(一)文化考试
考生的文化考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综/理综”。“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为每考生必考科目。“文综/理综”分别为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
文化考试集中在县(市、区),单独编排考场。
(二)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
1、考试项目
⑴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生5公斤、女生4公斤)三项为考生必考项目。
⑵专项技术:田径200米跑(男、女生)、400米跑(男、女生)、1500米跑(男、女生)、跳高(男、女生)、跳远(男、女生)、三级跳远(男生)、铅球(男生7.26公斤、女生4公斤)、标枪(男生800克、女生600克)、足球(男、女生)、篮球(男、女生)、排球(男、女生)、乒乓球(男、女生)、武术(男、女生)、体操(男、女生)。
每考生只能在以上专项考试项目中选定其中一项(在报名时按信息标准中“体育专项代码”选定),选定后不得变更。
2、考试内容(田径略)
⑴、足球:正脚背颠球、20米运球过杆射门、定位球踢准。
⑵、篮球:助跑摸高、一分钟投篮、往返运球投篮。
⑶、排球:助跑摸高(每考生必考),发球、正面双手垫球、正面双手传球 、正面扣球四项内容随机抽取两项。
⑷、乒乓球:左推右攻、正手扣杀或拉弧圈。
⑸、武术:左右正踢腿、腾空飞脚、套路(拳术或器械任选一套)。
(6)、体操:
男生:倒立架上手倒立、侧手翻、单杠(1.60米):慢翻上成支撑--单腿经侧摆越成骑撑--骑撑前回环--骑撑转体180°成支撑--后摆挺身下。
女生:头手倒立屈伸髋、侧手翻、单杠(1.50米):单脚蹬地摆腿翻上成支撑--单腿经侧摆越成骑撑--骑撑转体180°成支撑--支撑后摆下。
3、计分办法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三项身体素质每项各25分,专项技术25分。
通知考生的专业成绩为整数(总分合成时,小数点后十分位四舍五入取整)。
4、专业考试及注意事项
⑴专业考试拟安排在2009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进行。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考生凭身份证和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介绍信参加专业考试报名,并交纳50元专业考试费,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任何证件、证明均不可替代身份证,身份证名字不符者或手续不全者均不予办理。
三、填报志愿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实行文、理兼收。考生填报志愿应依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招生目录和填报体育类的有关规定,认真阅读学校招生章程,准确填写志愿表(卡)。志愿要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
未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或考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填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
四、录取
省招办根据高等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按文、理科分别划定本、专科的文化和专业控制分数线。在考试成绩达到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由招生学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录取的方式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五、加强领导和管理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对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参加专业考试工作人员,要遵守专业考试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和标准,排除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考生在公开、公正的条件下公平竞争。对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它
(一)报考体育院校非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办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二)体育类考生以此次采集的信息为准,这部分考生参加文化课考试时,不再采集报名信息。
附件: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略,以光盘形式报送)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