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产证丢失了怎样办理补办手续
答案:3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4 14:43
- 提问者网友:温柔港
- 2021-04-14 05:07
房产证丢失了,请问一下怎样办理补办手续?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4-14 05:17
首先得持有效证件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他们会根据房产档案资料记载,出具核查证明,然后你带着核查证明在报纸上刊登房产证丢失证明,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再根据你在报纸上刊登的这个声明做补发公告,通常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无异议的,可以为你补发房屋权属证书。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动情书生
- 2021-04-14 06:55
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房屋权属机构申请补办,过程有点麻烦
- 2楼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4-14 06:21
一、备件申请
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 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
2.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
3.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
4.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 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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