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合格为理由要开除我这样公司应当赔偿我吗 应该怎么赔偿我呀
急急!!!!!!!!!
我现在 在大连开发区一家外资企业工作签的是劳动合同2年试用期为2个月我现在已经超过了试用期的期限公司以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3 16:36
- 提问者网友:雾里闻花香
- 2021-03-03 00:4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忘川信使
- 2021-03-03 01:02
如果工作时间6个月以下:赔偿半个月工资*2=一个月工资 。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3-03 03:09
可以单独签订的,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这里是可以,也就是说也可以单独签订试用合同)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2楼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3-03 01:43
试用期合格的标准,在试用开始时,是否和你约定好,如果约定好,而你确实没达到标准,公司不应当赔偿你;否则,公司应按1月薪资/年,的标准赔偿,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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