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只签了名字,其他内容都没填写,合同算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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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1 03:42
- 提问者网友:未信
- 2021-03-31 15:41
劳动合同,只签了名字,其他内容都没填写,合同算数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3-31 17:20
空白劳动合同强迫劳动者签署,用人单位的作法是违法的,而且合同可以认为是无效合同,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延伸: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延伸: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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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03-31 21:32
你已经签订了合同这是事实
- 2楼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3-31 20:36
不能,但你可以要求公司补齐社保。
- 3楼网友:山有枢
- 2021-03-31 18:47
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公司提供打印版的,签名合同就成立。没交保险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会责令公司补缴。调岗要看劳动合同约定,没有约定调岗的,不能调岗,有约定的调岗按约定处理,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条款无效。有合同的话是没有双倍工资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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