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买房子,房产证写女儿的名字,拿我的公积金去还贷款。
答案:4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4 01:27
- 提问者网友:謫仙
- 2021-03-13 08:57
本人男,已婚,有住房。现在丈母娘想给自己换一套房子住,好像已经付了首付,但是钱不够,房产证是我老婆的名字。现在想让我拿公积金还每个月的贷款。老婆说我占了便宜,多了套房子。为什么我老是感觉不仅要还20年的房贷,而且也没多个房子。难道就因为这是共同财产?不是不能帮丈母娘分担,但是为嘛她们感觉是我占了便宜似的?明明房子好了后是丈母娘在住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3-13 10:19
没关系,因为是你还贷款,只要留好还款凭证,以后这房子跟你也有一定关系。感觉你占便宜可能也是这原因,而且你娶了人家姑娘,肯定觉得你占便宜了。就当是搞好丈母娘的关系吧,关系好了,你媳妇也踏实。就算以后有了纠纷,你也不吃亏,毕竟你也可以按一定比例分得房子的一部分,除非房价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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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千夜
- 2021-03-13 12:59
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嘛,你有责任帮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2楼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3-13 12:17
你便宜是没占着,但是也没吃倒亏。第一首付你丈母娘交的,你只付月供,最终你丈母娘辞世了房子是你们的,虽然房子是你老婆名子,但是夫妻共有财产写不写上都无所谓,如果你们婚姻出现变故,第一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月供钱和房屋增值部分,如果房屋贬值你也同样可以要回你返还的月供钱,不承担贬值部分。
- 3楼网友:野慌
- 2021-03-13 10:59
我能理解你丈母娘的想法,她也是爱女心切吧。房产证是你老婆的名字,用你的公积金还款,到时房产证写上你们双方的名字就可以了,因为是婚后财产,法律上认定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再者说,赡养父母是做儿女的一种义务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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