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8月遭遇车祸,住院治疗了两年,治疗结束后伤残评定为7级伤残,我有一个女儿(2001年9月24日出生),可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听说被抚养人生活费从伤残评定之日算开始,那我住院这两年我就没有抚养义务了吗?我们是城镇户口,女儿的户口落在我爱人那边,我该如何证明我们的父女关系?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付是按伤残等级陪吗?是不是伤残等级越高赔付的标准越高?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付的开始时间
答案:1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3 07:41
- 提问者网友:戎马万世
- 2021-05-02 16:11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5-02 16:20
首先这个不应作为所谓的赔付(又不是她使你致残的),
只是普通的赡养问题。从哪一日进行计算,可以双方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相关的司法程序。
至于如何证明父女关系,可以找相关的亲戚作为人证,
相关的地方基层公务员作证等等,实在不行可以做亲子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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