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和村的补偿方案
- 提问者网友:欲望失宠
- 2021-04-28 15:01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4-28 15:38
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⑵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⑸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⒉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履行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程序、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程序和实施补偿安置方案程序:⑴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方案,并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随后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⑵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对经过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查,在关注和充分考虑到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进行批准,批准之后并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⑶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对经政府批准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在方案公告之日3个月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
=============================================================
新《方案》参照了猎德村改造模式,增加了回迁安置房规划和拆迁保证金内容。拆迁补偿方式中,新《方案》增加了对于超建面积的补偿方式:统一按1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材料损失补偿。
新《方案》还规定,对于原址房屋的附属设施(水池、简易房屋等)则不作回迁安置,可做适当的经济补偿。临迁费补偿标准:合法住宅面积按22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补偿,比旧方案提出的标准增加2元/平方米/月。考虑到林和村的地理位置,新《方案》对一楼商铺采取比住宅更高的临迁费标准:一楼临街商铺按6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停业补偿(含住宅临迁补偿费),内街内巷的商铺则为50元/平方米/月。两者均在去年方案的基础上上浮了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