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一般程序包括哪五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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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6 21:54
- 提问者网友:那叫心脏的地方装的都是你
- 2021-03-25 21:42
纳税评估一般程序包括哪五个部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慌
- 2021-03-25 22:00
纳税评估按照四个步骤进行:评析—核实—认定—处理。
(一)评析:根据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各种纳税资料和日常掌握的纳税人情况,对纳税人申报内容及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分析、比较,运用相关技术手段和方法,初步确定纳税人申报或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中存在的问题或疑点。对审核评析情况,审核评析人员要填写《纳税评估工作底稿》,制作《审核分析情况表》列举疑点问题。增值税评析原则上仅对一般纳税人进行。
(二)核实:在评析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或疑点要进行核实。纳税评估仅为案头评税,原则上一般不到企业进行实地核实,以区别稽查的“实地审计”。核实主要采取税务机关核证和纳税人自我举证两种方式进行。评税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疑点可对相关资料和情况再做多方面、深层次的分析、比较、核证,也可通过协查函方式向有关部门或其他地区税务机关核证;需要向纳税人核实确认的,评税人员可通过发函要求纳税人提供书面说明进行核证,也可通过约见纳税人面谈方式进行询问核证。询问核证采取约谈的方式进行,即约见企业相关负责人员,由其对评析中发现的问题或疑点,做出解释、说明或提供有关举证资料。
约谈纳税人时应有两名以上评税人员在场,并确定主问人和记录人;被约谈人应为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人;对于纳税人出示的证据资料,应在《约谈举证记录》中注明,对于需留存待审核的应填写《举证资料签收单》。约谈结束后,应要求被约谈人在《约谈举证记录》上签字。对于需其他环节或异地税务机关协查取证的,应填写《协查函》核查取证。
(三)认定:根据核实情况,对评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疑点,依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逐一认定,提出认定的事实和依法处理意见,制作《纳税评估认定结论》。
(四)处理:1、经纳税评估一切正常的纳税人,做无问题无疑点户处理。2、对纳税人解释理由充分、证据确凿的,可认定其为纳税情况正常,免予处理。经核实有问题的,纳税评估人员应提出处理意见,填入纳税评估结论处理意见栏,同时填写纳税评估处理审批表,将处理意见上报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纳税评估人员下发纳税评估税务处理通知书,并要求被处理对象限期报送纳税评估处理结果回执单。3、凡经纳税评估发现的涉及偷、骗、避税问题的,以及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解释理由不充分的,或无故不按期约谈的,纳税评估人员均应填写纳税评估问题移送通知单,报经主管局长批准同意后,可移交检查审计部门或反避税部门进行检查审计。以上部门实施调查审计结束后,应填写税务检查审计结果反馈单,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纳税评估人员。
(一)评析:根据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各种纳税资料和日常掌握的纳税人情况,对纳税人申报内容及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分析、比较,运用相关技术手段和方法,初步确定纳税人申报或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中存在的问题或疑点。对审核评析情况,审核评析人员要填写《纳税评估工作底稿》,制作《审核分析情况表》列举疑点问题。增值税评析原则上仅对一般纳税人进行。
(二)核实:在评析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或疑点要进行核实。纳税评估仅为案头评税,原则上一般不到企业进行实地核实,以区别稽查的“实地审计”。核实主要采取税务机关核证和纳税人自我举证两种方式进行。评税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疑点可对相关资料和情况再做多方面、深层次的分析、比较、核证,也可通过协查函方式向有关部门或其他地区税务机关核证;需要向纳税人核实确认的,评税人员可通过发函要求纳税人提供书面说明进行核证,也可通过约见纳税人面谈方式进行询问核证。询问核证采取约谈的方式进行,即约见企业相关负责人员,由其对评析中发现的问题或疑点,做出解释、说明或提供有关举证资料。
约谈纳税人时应有两名以上评税人员在场,并确定主问人和记录人;被约谈人应为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人;对于纳税人出示的证据资料,应在《约谈举证记录》中注明,对于需留存待审核的应填写《举证资料签收单》。约谈结束后,应要求被约谈人在《约谈举证记录》上签字。对于需其他环节或异地税务机关协查取证的,应填写《协查函》核查取证。
(三)认定:根据核实情况,对评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疑点,依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逐一认定,提出认定的事实和依法处理意见,制作《纳税评估认定结论》。
(四)处理:1、经纳税评估一切正常的纳税人,做无问题无疑点户处理。2、对纳税人解释理由充分、证据确凿的,可认定其为纳税情况正常,免予处理。经核实有问题的,纳税评估人员应提出处理意见,填入纳税评估结论处理意见栏,同时填写纳税评估处理审批表,将处理意见上报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纳税评估人员下发纳税评估税务处理通知书,并要求被处理对象限期报送纳税评估处理结果回执单。3、凡经纳税评估发现的涉及偷、骗、避税问题的,以及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解释理由不充分的,或无故不按期约谈的,纳税评估人员均应填写纳税评估问题移送通知单,报经主管局长批准同意后,可移交检查审计部门或反避税部门进行检查审计。以上部门实施调查审计结束后,应填写税务检查审计结果反馈单,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纳税评估人员。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轻熟杀无赦
- 2021-03-26 00:22
理所当然由纳税人方举证。按照纳税评估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
- 2楼网友:洒脱疯子
- 2021-03-25 22:45
一、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各项核定、认定、减免缓抵退税审批事项的结果,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各类票证比对结果等; 二、税收管理员通过日常管理所掌握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主要包括:生产经营规模、产销量、工艺流程、成本、费用、能耗、物耗情况等各类与税收相关的数据信息; 三、上级税务机关发布的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的监控数据,各类评估指标的预警值; 四、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外部交换信息,以及与纳税人申报纳税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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