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口普查超生罚款
答案:1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14 14:18
- 提问者网友:姑娘长的好罪过
- 2021-05-14 02:40
我是广西农村户口82年的,我丈夫是广东居民户口76年的,第一胎女儿06年12月出生第二胎儿子08年出生,我是07年1月办的结婚证,请问到人口普查时可以帮两个小孩入户口吗?要罚钱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5-14 03:54
肯定要给予处罚的。
按照第六次人口普查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1、对于违犯《计生条例》、《人口法》超生孩子的户口,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 户籍部门应协助给予落户;
2、应缴纳具体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可查询省市《计生条例》,也可咨询区县市计生局;
3、到计生局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所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款专用收据,是户籍部门落户的证据(单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方便孩子落户;
4、其他情况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处罚: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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