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超生二孩,已进行罚款,而且孩子已经上户,可以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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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5 19:16
- 提问者网友:遁入空寂
- 2021-03-05 11:16
2008年10月超生二孩,已进行罚款,而且孩子已经上户,可以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轻熟杀无赦
- 2021-03-05 11:24
现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都准备落实实施了,对于你这种情况罚款也交了,户口也上的,没必要因为这个不让你进事业单位,放心去考吧,预祝你考试顺利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逐風
- 2021-03-05 11:35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八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都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超生罚款),不以户籍登记状况为条件; ◆社会抚养费是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还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更与当事人的违法情节相关(二胎三胎有别),所以每个当事人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一般是不一样的。 ◆社会抚养费由计生部门作出征收决定; ◆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计生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时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当事人财产,拒不履行的可以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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