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主的基督徒为什么不可以跟不信主的结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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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1 08:44
- 提问者网友:王者佥
- 2021-02-10 13:44
关于信主的基督徒为什么不可以跟不信主的结婚的问题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雾月
- 2021-02-10 14:12
通过网上查经,就可以知道信主的基督徒为什么不可以跟不信主的结婚:
【林后六14】「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甚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么相通呢?」
〔原文字义〕「不相配」异类,不同类;「不义」不法,过犯;「相交」有分,分享,同有;「相通」交通(fellowship),合伙(partnership),同领(communion),参与(participation)。
〔文意注解〕「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你们』指哥林多信徒,原则可应用于所有的信徒身上;『不相配』意指种类不同,故不能配在一起。信徒和不信的人乃是不同种类的人,彼此的生命性情和在神面前的地位截然不同。
「不要同负一轭,」旧约圣经明文规定两种不同种类的动物不可同负一轭(申廿二10),因习性不同,必会生乱;神似乎有意藉此诫命教导他的子民,不可与外人同负一轭。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这一句是总纲,根据这一个总纲,就在下面列出五个问题,来解释为甚么不相配和不要同负一轭,故最好在『轭』字底下加上『:』标号。
「义和不义有甚么相交呢?」『义』指信主的人是属于义的,他们因认识那义者基督(约壹二1),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参五21),并且站在义的一边;『不义』指不信主的人,在神的眼中都是不义的人(参罗一18;林前六1)。信主的和不信主的人没有合伙关系,不能共享。
「光明和黑暗有甚么相通呢?」『光明』指信主的人是光明的子女(弗五8),有光的性质,是世上的光(太五14);『黑暗』指不信主的人(参约一5),他们不爱光倒爱黑暗(约三19),住在黑暗里,又行走在黑暗中(约十二35,46)。信主的和不信的人没有交通,没有往来。
〔话中之光〕(一)信与不信的,既然在信仰上和人生的目标上有基本的不同,走不同的方向,当然不能同负一轭了。如果要勉强相配,结果必然痛苦。
(二)『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这话清楚告诉我们,基督徒和不信主的人成为婚配,或合伙经营事业,都是不可的。这是因为彼此里面的生命完全不同,如果勉强结合,以后定规会发生难处。
(三)信徒和不信者之间,不仅在婚姻和事业上不宜同负一轭,并且在其它各种亲密的关系上,也不宜同负一轭。
(四)信徒和不信的人不可同负一轭,这是神所定的旨意,我们若真与神和好,就不可违他的旨意,伤他的心。
(五)信主的和不信的人,一个往这一边走,一个往那一边走;一个往天上去,一个往世界去;一个要得属灵的祝福,一个要得世界的丰富;这样志不同道不合的人,如何能协力向前?
(六)信主的和不信主的人,看法不一样,主张也不一样,道德的标准也不一样,是非的标准也不一样,一切都不一样。若勉强放在同一个轭底下,如果不是轭折断,便是你跟随他跑,因为信的较容易被不信的拖下去。
(七)信主的和不信的人生命本质完全不同,有如油和水不能融和在一起;今天有所谓的教会合一运动,超越了信仰的范畴,把异教徒也列入合一的对象,这是违背圣经的教训,千万不可附和。
(八)『义和不义有甚么相交呢?』世界上就是顶有道德的人,也不知道甚么叫作公义。信徒在顶小的事上,也不能作占人便宜的事。我们和不信主的人,对于事情义、不义的看法根本不一样,必定起冲突。只有义的变作不义的,才能相交。
(九)『光明和黑暗有甚么相通呢?』一个神的儿女,走路走得深、走得远的人,碰着一个属肉体的基督徒,和他都觉得难相通,更何况一个人根本活在黑暗里,甚么光都看不见的世人。你至少是蒙了神光照,是看见的人,和那些在黑暗里的人,彼此的哲学、伦理、看法、人生观是不能相通的。
(十)『不信』是撒但工作的手段,『不义』是撒但工作的性质,『黑暗』是撒但工作的结果;撒但的工作就是叫人远离神,把人留在黑暗里。
(十一)这里并没有一个意思说,基督徒不能与世人交接来往,圣经也不禁止这一类平常的关系(参林前五10;提前三7;彼前二12);但我们却要利用这种来往关系,把他们引到主面前(西一28),使他们作主的门徒(太廿八19)。
【林后六14】「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甚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么相通呢?」
〔原文字义〕「不相配」异类,不同类;「不义」不法,过犯;「相交」有分,分享,同有;「相通」交通(fellowship),合伙(partnership),同领(communion),参与(participation)。
〔文意注解〕「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你们』指哥林多信徒,原则可应用于所有的信徒身上;『不相配』意指种类不同,故不能配在一起。信徒和不信的人乃是不同种类的人,彼此的生命性情和在神面前的地位截然不同。
「不要同负一轭,」旧约圣经明文规定两种不同种类的动物不可同负一轭(申廿二10),因习性不同,必会生乱;神似乎有意藉此诫命教导他的子民,不可与外人同负一轭。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这一句是总纲,根据这一个总纲,就在下面列出五个问题,来解释为甚么不相配和不要同负一轭,故最好在『轭』字底下加上『:』标号。
「义和不义有甚么相交呢?」『义』指信主的人是属于义的,他们因认识那义者基督(约壹二1),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参五21),并且站在义的一边;『不义』指不信主的人,在神的眼中都是不义的人(参罗一18;林前六1)。信主的和不信主的人没有合伙关系,不能共享。
「光明和黑暗有甚么相通呢?」『光明』指信主的人是光明的子女(弗五8),有光的性质,是世上的光(太五14);『黑暗』指不信主的人(参约一5),他们不爱光倒爱黑暗(约三19),住在黑暗里,又行走在黑暗中(约十二35,46)。信主的和不信的人没有交通,没有往来。
〔话中之光〕(一)信与不信的,既然在信仰上和人生的目标上有基本的不同,走不同的方向,当然不能同负一轭了。如果要勉强相配,结果必然痛苦。
(二)『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这话清楚告诉我们,基督徒和不信主的人成为婚配,或合伙经营事业,都是不可的。这是因为彼此里面的生命完全不同,如果勉强结合,以后定规会发生难处。
(三)信徒和不信者之间,不仅在婚姻和事业上不宜同负一轭,并且在其它各种亲密的关系上,也不宜同负一轭。
(四)信徒和不信的人不可同负一轭,这是神所定的旨意,我们若真与神和好,就不可违他的旨意,伤他的心。
(五)信主的和不信的人,一个往这一边走,一个往那一边走;一个往天上去,一个往世界去;一个要得属灵的祝福,一个要得世界的丰富;这样志不同道不合的人,如何能协力向前?
(六)信主的和不信主的人,看法不一样,主张也不一样,道德的标准也不一样,是非的标准也不一样,一切都不一样。若勉强放在同一个轭底下,如果不是轭折断,便是你跟随他跑,因为信的较容易被不信的拖下去。
(七)信主的和不信的人生命本质完全不同,有如油和水不能融和在一起;今天有所谓的教会合一运动,超越了信仰的范畴,把异教徒也列入合一的对象,这是违背圣经的教训,千万不可附和。
(八)『义和不义有甚么相交呢?』世界上就是顶有道德的人,也不知道甚么叫作公义。信徒在顶小的事上,也不能作占人便宜的事。我们和不信主的人,对于事情义、不义的看法根本不一样,必定起冲突。只有义的变作不义的,才能相交。
(九)『光明和黑暗有甚么相通呢?』一个神的儿女,走路走得深、走得远的人,碰着一个属肉体的基督徒,和他都觉得难相通,更何况一个人根本活在黑暗里,甚么光都看不见的世人。你至少是蒙了神光照,是看见的人,和那些在黑暗里的人,彼此的哲学、伦理、看法、人生观是不能相通的。
(十)『不信』是撒但工作的手段,『不义』是撒但工作的性质,『黑暗』是撒但工作的结果;撒但的工作就是叫人远离神,把人留在黑暗里。
(十一)这里并没有一个意思说,基督徒不能与世人交接来往,圣经也不禁止这一类平常的关系(参林前五10;提前三7;彼前二12);但我们却要利用这种来往关系,把他们引到主面前(西一28),使他们作主的门徒(太廿八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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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02-10 16:39
不是吧据我所知没有这条规定啊
- 2楼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2-10 15:04
没有这个硬性规定,只是三观不同,很难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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