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如果员工曾在公司离职,然后过一段时间再申请回公司工作,按照新《劳动合同法》公司不能再约定试用期了,但可否设定“考察期”,观察该员工回来后工作的情况,再决定是否再次录用,工资照常发。
请问这样算变相试用期吗?违法吗?
员工离职后再回来工作,公司可否设定考察期?这样算不算违反《劳动合同法》?
答案:3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3 16:22
- 提问者网友:听门外雪花风
- 2021-02-23 00:34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02-23 01:56
当然违法,变相而已!试用期只能一次!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洎扰庸人
- 2021-02-23 04:06
不违法
- 2楼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02-23 03:16
变相设立试用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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