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贷界定方法有哪些二套房贷如何界定?谁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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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16 01:27
- 提问者网友:王者佥
- 2021-10-15 22:14
二套房贷界定方法有哪些二套房贷如何界定?谁说说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10-15 23:07
一、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二套房。依照现在的相关规定,只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在各个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没有住房贷款业务正在发生,并符合其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批准。
二、购房者只要不欠银行房贷(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假如您的第一套房贷款尚未结清,您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期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用,望采纳
二、购房者只要不欠银行房贷(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假如您的第一套房贷款尚未结清,您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期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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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10-16 01:53
现在银行执行认贷不认房原则,只要购房者家庭名下名下无未结清房贷,可按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受理。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有房贷未结清,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以家庭为单位。假如家庭有两个房贷,按三套房计算。总行对发放三套及以上房贷的授信标准是“首付比例和利率都应该大幅提高”。各个地区和银行的政策不一,但基本上三套房首付都在五成以,贷款利率上浮15%到20%。认贷不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假如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还未结清,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假如已经结清所有贷款,即使买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假如买家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依照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问题等实际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 2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21-10-16 00:56
国家关于首套房已经明确做了界定,那就是首次购买房产。无论是否卖掉。第二次购买就能属于二套房了,另外假如夫妻双方任何一人有过买房历史再购房也属于二套房。不过各地也有不同的认定条件。但基本上根以上差不太多。房贷新政的二套房认定将“以房为限,而不是以贷为限”。所谓一套房贷、二套房贷,首先购房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按家庭,不能证明是二套房的,那就是第三套房。异地的,那就要看你户口在哪里了,假如你的户口不在购买地,需提供半年或一年的当地收入税单,证明你确实在本地工作才可以贷款购房。不过现在各地
- 3楼网友:行路难
- 2021-10-15 23:33
二套房贷是指借款人使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使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二套房贷-界定方法:商业银行在接受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后,应及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借款人信用问题予以查询,贷款申请批准后再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该数据库,以此确保对“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认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对二套房做出了以下界定: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使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提供更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三、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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