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拾级,能赔偿多少钱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9 00:22
- 提问者网友:人傍凄凉立暮秋
- 2021-01-28 03:02
我月工资一千八左右,医疗费一千元左右,现在再工作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1-28 03:08
你所在单位应赔偿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即1800×6=10200元,还要看你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如果平均工资高于你本人工资,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你同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你所在单位还需要赔偿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个赔偿金的标准要看你所在地点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应该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你同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你所在单位还需要赔偿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个赔偿金的标准要看你所在地点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应该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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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01-28 03:48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若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要向你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金”的数额各省市规定不同,你在网上查看一下你所在省市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就知道了。
3、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按工伤前的标准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全部费用由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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