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单位干了二年之久,他不给上保险,不签劳动合同,我想不干了,怎么索要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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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4 04:57
- 提问者网友:练爱
- 2021-02-13 04:33
我所在单位干了二年之久,他不给上保险,不签劳动合同,我想不干了,怎么索要补偿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掌灯师
- 2021-02-13 05:15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补缴社保.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补缴社保.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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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等灯
- 2021-02-13 07:06
1、你可以要求的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在这个公司工作一年多(哪怕多一天也是多),可以拿到一个半月的补偿金,标准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实发的平均工资。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你还可以拿到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2、至于保险没有足额缴纳,就不要去争了,即使打官司也不会受理,只会让你去社保局投诉。
- 2楼网友:渡鹤影
- 2021-02-13 05:31
其实说白了就是临时工。。这一般没地方说理去。要不回来什么补偿,除非你有人?但是你要是有人了还笭乏蒂何郦蛊垫坍叮开至于是临时工么?不干就拿 上工资走人吧。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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