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前,已经将房屋过户的,可以追回来吗?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9 23:41
- 提问者网友:火车头
- 2021-01-29 01:10
法院判决后对方不给钱,我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已提前把银行的钱取出现金,无法追回,针对房屋财产,对方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前,已经将个人房产过户给子女,那么这套房产可以要过来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煞尾
- 2021-01-29 02:05
以利害关系人身份向法院提起确认赠与合同无效,法院确认后即可申请执行。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01-29 02:42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你可以凭协助执行公函,以及法院判决书,你本人证件,到该住房所属房管,一人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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