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随便叫了几个人跟警察去了警局,还提取了指纹,照了三张照片,什么也没搜到。经理要求立案那个员工丢了三百块钱,一张正面全身,两张侧面全身,警察来后只是简单的搜了一下,谢谢了。另外还有电话号码,个人的一些体征。他们这样做的用意是什么?这么做对吗?谁能给我一个回答。警察提取了他们的资料并把发生的事记录在上面
我个人也觉得这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程序,不知道对以后有没有什么影响,这些资料能否撤销?
有人丢钱,经搜查没结果。三个员工去警局提取指纹,个人资料并做记录,还照了照片。请问这样做是什么意思
答案:4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1 13:23
- 提问者网友:焚苦与心
- 2021-02-11 02:3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2-11 03:30
搜查人要出示搜查令,公安机关提取三人的指纹相当于把他们当成犯罪嫌疑人了。他们三个若是青白,可以向法院起述。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2-11 06:48
如上面所答,是为了备案,在暂时没有破案线索的情况下,所能做的。
也是就“经理要求立案”,表现出没有不作为。
- 2楼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2-11 05:20
警察做信息录入,是正常的程序,既然立案了,这是必走的程序。我就是做信息录入的
- 3楼网友:酒醒三更
- 2021-02-11 04:12
没啥意思吧。例行公事!没啥特殊情况 这种小案子估计不好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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