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用人单位签了合同 还交了押金 但是签合同之后 不想去了 怎么办?
打电话他们还说要交违约金
如果合同没有说具体违约金的数目 只是用人单位说要陪。。还用给吗?
交押金是违法的 那合同是否成立呢?
我们合同的第七条规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条:如本合同签订起,因个人原因的应该追究个人违约
想问下 如果我不想做了 用最少的损失能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我可以先做一个月 然后提交辞职可以吗?是我刚做的时候去说 还是做了一个月之后再去说。。。提交辞职之后 可以立马不去吗?
交押金是违法的,肯定可以要回来的,不要着急。
如果不想去就不去了,不用支付任何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首先要具体分析合同内容性质。比如分人身性和非人身性合同。人身性简言之除你这外,没人会干,非人身性就是缺谁都能干,这可以估计解约的可能性大小。其次,想解约也有很多办法,比如说用人单位隐瞒订立合同本意,用工性质违法,不可抗力等等。第三,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责任也要考虑。第四,先做一月再辞职也要根据合同期限而定,用工工期种类为有期限、无固定期限、一定期限之分。第五,交押金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押金可以要求退还。第六违约金要根据双方过错大小来定,一般只要是你有过错,是要给予赔偿的,具体数目与合同标的的价金成一定比例。
交押金是违反《劳动法》的,押金应无条件退还给你,如不退,可以去县级劳动监察部门要求劳动监察。
但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你可以先去上班,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上策。
另外,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是无效退款。
你好,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劳动法规定单位是不能收取员工的押金,你可以针对这个情况向劳动部门举报,如果你们签了劳动合同,那合同是有效的,你可以先去上班啊,在试用期内你可以提前3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