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处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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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网友:鼻尖触碰
- 2021-03-11 04:18
民事处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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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1 04:42
问题一:民事处罚的种类 在《民法通则》第六章民事责任的第四节中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该节条款仅有134条一条。该条第一款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即:(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赔偿道歉。同时,该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且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这一规定明确了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补充方式。问题二: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有什么区别不。。 民事无所谓处罚,你问的可能是指民事赔偿或补偿。
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或补偿的区别。
1、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构是行政机关。而做出民事赔偿或补偿决定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或法院。
2、行政处罚的依据是行政法律法规。民事赔偿或补偿的依据是民事法律法规。
3、对行政处罚不服,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适用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对民事赔偿或补偿有争议,引起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
4、引起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被处罚人触犯行政法律法规;引起民事赔偿或补偿却不一定要以当事人违反法律为前提。
5、行政处罚的方式有罚款、拘留等;民事赔偿或补偿的方式有赔偿货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停止侵害等。
6、行政处罚是国家公权力机构指向行政相对人做出的行为;其一方是公民或法人,另一方是国家机器。民事赔偿或补偿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进行的;双方都是公民或法人。问题三:一般的违法行为都有哪些处罚呢?? 这属于民事问题,如果告他,法院肯定会判一方给另一方赔偿,如果不执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问题四:民事违法应该有哪些处罚方式,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呢? 民事的:赔礼道歉,恢复原状,赔偿等.刑事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行政的:国家赔偿,对行为人进行处分,如果有牵涉到刑民法的,按其处理方式.问题五: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在处罚上有什么不同?一般民事经济纠纷会怎么处罚?民事案件的法律流程。 一般来说,民事案件都是自诉案件,即只要你不主动去法院追究对方的责任,司法机关是不会主动介入的,所承担的责任是民事责任,即不会对人身有所限的责任;刑事案件一般来说是不以公民个人的意愿转移的即公诉案件,是公安局和检察院主动介入的,所承担的责任一般是人身责任,即限制人身自由的责任。有几种特殊的刑事案件,即自诉案件,就是公民不去追究的话,司法机关也不会追究,还有一种是是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最后刑事案件里可以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六:法院的民事庭有几个 分别是处理什么案件 民一、民二、民三、民四、民五、民六
看法院自己的设立问题七:民事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问题八:民事纠纷罚款标准? 民事纠纷没有罚款,只有加倍赔偿损失。只有行政罚款,刑事叫罚金。问题九: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几种 在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下列四种:(一)和解 (二)调解(三)仲裁(四)诉讼
(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问题十:骚扰罪的民事责任有哪些处罚? 如果其骚扰是有针对性的、反复地、不间断的,并伴有侮辱、诽谤等内容,可触请求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对骚扰人进行治安处罚;如果骚扰人明确,也可以向法院请求精神赔偿,依此赔偿须骚扰行为构成对公民名誉、荣誉权的损害;如果骚扰人盗用他人名义对公民进行欺骗和愚弄,并使公民的合法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骚扰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或补偿的区别。
1、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构是行政机关。而做出民事赔偿或补偿决定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或法院。
2、行政处罚的依据是行政法律法规。民事赔偿或补偿的依据是民事法律法规。
3、对行政处罚不服,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适用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对民事赔偿或补偿有争议,引起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
4、引起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被处罚人触犯行政法律法规;引起民事赔偿或补偿却不一定要以当事人违反法律为前提。
5、行政处罚的方式有罚款、拘留等;民事赔偿或补偿的方式有赔偿货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停止侵害等。
6、行政处罚是国家公权力机构指向行政相对人做出的行为;其一方是公民或法人,另一方是国家机器。民事赔偿或补偿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进行的;双方都是公民或法人。问题三:一般的违法行为都有哪些处罚呢?? 这属于民事问题,如果告他,法院肯定会判一方给另一方赔偿,如果不执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问题四:民事违法应该有哪些处罚方式,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呢? 民事的:赔礼道歉,恢复原状,赔偿等.刑事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行政的:国家赔偿,对行为人进行处分,如果有牵涉到刑民法的,按其处理方式.问题五: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在处罚上有什么不同?一般民事经济纠纷会怎么处罚?民事案件的法律流程。 一般来说,民事案件都是自诉案件,即只要你不主动去法院追究对方的责任,司法机关是不会主动介入的,所承担的责任是民事责任,即不会对人身有所限的责任;刑事案件一般来说是不以公民个人的意愿转移的即公诉案件,是公安局和检察院主动介入的,所承担的责任一般是人身责任,即限制人身自由的责任。有几种特殊的刑事案件,即自诉案件,就是公民不去追究的话,司法机关也不会追究,还有一种是是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最后刑事案件里可以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六:法院的民事庭有几个 分别是处理什么案件 民一、民二、民三、民四、民五、民六
看法院自己的设立问题七:民事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问题八:民事纠纷罚款标准? 民事纠纷没有罚款,只有加倍赔偿损失。只有行政罚款,刑事叫罚金。问题九: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几种 在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下列四种:(一)和解 (二)调解(三)仲裁(四)诉讼
(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问题十:骚扰罪的民事责任有哪些处罚? 如果其骚扰是有针对性的、反复地、不间断的,并伴有侮辱、诽谤等内容,可触请求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对骚扰人进行治安处罚;如果骚扰人明确,也可以向法院请求精神赔偿,依此赔偿须骚扰行为构成对公民名誉、荣誉权的损害;如果骚扰人盗用他人名义对公民进行欺骗和愚弄,并使公民的合法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骚扰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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