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东西不归还 侵占他人财物
答案:4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9 20:46
- 提问者网友:酱爆肉
- 2021-04-09 01:17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2年11月29号 和朋友约好逛街。在一家服装店里试衣服(私人老板 里面就她一个人)。朋友(当事人)就把手机(4s)放到店老板家的桌子上,后来调摄像头确实看到有放 。结果走的时候忘记拿了 (摄像头也确定朋友当时没拿)。 然后直接就到旁边的店看衣服了 过了大约十分钟的时间朋友想起来手机不见了 。回来之前店里找(嫌疑人) 结果她不承认说没有看见。 结果就调监控。监控显示在我们走后没人来过她家。而且我们走后她 马上就扫地了,手里拿了一个黑色的垃圾袋 包了一个白色的东西 (应该就是手机 看不清楚 )手机已经给转移到别的地方了 可是她就是不承认现在怎么办? 有什么办法能让她拿出来吗? 报警 警察也说就是她拿的了 不承认也没有办法的。 如果向法院发起诉讼 有没有可能成功要回来。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过活
- 2021-04-09 01:29
老板的行为是盗窃而非侵占。侵占是合法占有人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虽然手机方在老板的桌面上,但是手机依旧是你朋友,占有没有转移。此时老板将他人之物秘密据为己有,属于盗窃。你手头上已经有证据证明老板拿了你的手机,可以向法院提前民事诉讼。如果手机价值超过3000元,也可以向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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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4-09 04:52
刑法中的侵占罪 属于刑事自诉案件 可以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2楼网友:十鸦
- 2021-04-09 03:34
没有办法。因为你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就是她拿的,监控只能证明你把手机放在那里,但是不能证明最后谁拿走了,不要费时费力了,把精力放在生活上,塞翁失马,让它去吧。继续更好的生活才是真理。
- 3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4-09 01:56
老板的行为确实是盗窃行为,只要手机数额达到500元,就构成盗窃罪。现在只有证明那白色东西就是手机,加上摄像头,证据就充分,只要你想通过刑事途径解决,不怕那些法律费用,正常情况下是能够取回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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