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健康服务中心看病有补贴么?
- 提问者网友:兔牙战士
- 2021-05-23 03:06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迟山
- 2021-05-23 04:03
一、经费来源和保障
实施“关爱育龄群众生殖健康行动”的服务费用由区财政负担,纳入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包括计划生育免费避孕节育手术经费、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检查(孕情环情监测)经费和已婚育龄妇女生殖疾病免费普查经费。
二、服务项目和补贴标准
(一)服务项目
1、避孕节育手术:放置、取出节育器,人工流产术,引产术,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
2、健康检查(孕情环情监测)。
3、生殖疾病普查(宫颈涂片、乳腺透视)。
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二)补贴标准
1、避孕节育手术项目。
①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25元(含宫内节育器材料费4元);
②人工流产术160元;
③引产术800元;
④输卵管结扎术360元;
⑤输精管结扎术180元。
2、健康检查(孕情环情监测、B超检查)5元。
3、生殖疾病普查(宫颈涂片、乳腺透视)20元。
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按现行医疗标准计算。
(三)以上服务项目和补贴标准,实行一次性按例包干,避孕节育手术项目补贴均包括手术费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必要的药费。医学检查的具体项目按国家卫生部、国家计生委制定的《节育手术》常规的规定执行。对超出以上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范围之外的手术和治疗费用,按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厅2001年8月10日公布的《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规定的标准收费,费用由受术者自理。经鉴定属于违反手术常规造成的节育手术并发症的治疗费用,由施行手术的单位承担。
三、服务对象
(一)26个行政村所管理服务的已婚育龄夫妻。
(二)城区35个社区所管理服务的无业、下岗、流入已婚育龄夫妻。
四、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一)实施“关爱育龄群众生殖健康行动”服务项目的补贴经费,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管理。
(二)计划生育免费避孕节育手术经费,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免费证明制度。《计划生育手术免费证明》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为施术单位结算凭据,第三联为受术者保存联。育龄群众需要施行计划生育免费避孕节育手术时,应先到东高皇乡、各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申请、领取《计划生育手术免费证明》(具体申领办法由区人口计生部门制订),然后持证明第二、第三联,到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或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施行手术。施术单位凭《计划生育手术免费证明》第二联和手术证明存根,每半年到区人口计生委按标准结算。
(三)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检查费用的结算,按乡、各街道所定康检次数和实际参检人次进行计算(以原始台账记录为准),每半年结算一次。实行健康检查登记制度,各行政村、社区和各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均要建立健康检查登记簿,检查一次登记一次,检查结束后由乡、街道计生办进行统计,上报区人口计生委。
(四)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疾病普查经费,参照健康检查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五、监督检查
区人口计生委要加强服务经费的管理,财政、审计部门要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挤占挪用、欺上瞒下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东高皇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和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必须执行统一的费用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凡属免费的,不准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区人口计生委和区卫生局要定期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