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我的工资不给,我可以拿他的东西么?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9 10:18
- 提问者网友:世勋超人
- 2021-02-19 04:48
我和老板没签合同的,欠我4个月工资没给了,我可以拿他的东西走人么? (请专业的才回答)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2-19 05:37
首先,要有你在所在单位工作过,的证据(如工作证,或用人单位出具人员名单)或证人,能够充分证明工作岗位,时间等
然后向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申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己擅自拿东西是违法的,但是有些小地方的人,你拿了也就拿了,如果钱数少的话。
然后向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申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己擅自拿东西是违法的,但是有些小地方的人,你拿了也就拿了,如果钱数少的话。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天凉才是好个秋
- 2021-02-19 08:04
法律上是不允许的,除非老板同意以物底薪,
- 2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2-19 06:46
第一:4个月工资应该不少了,拿东西是不合法的,即使老板同意以物抵换,也要老板出据他本签名的票据,不过《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工资。第二: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按《劳动合同法》要求厂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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