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木材支付42万,支付运费3万,将上述材料运往B公司生产成未上漆的实森木地板,支付加工费8万,B公司应代收的消费税?(消费税率5%,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5%)
答案:【42×(1-13%)+3×(1-7%)+8】÷(1-5%)×5%=2.49万
组成价格不是成本+利润吗?是否应该为:【42×(1-13%)+3×(1-7%)+8】×(1+5%)÷(1-5%)×5%=2.62万
请问税法中关于组成计税价格的一些问题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6-02 08:26
- 提问者网友:酱爆肉
- 2021-06-01 08:4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夜余生
- 2021-06-01 10:28
中华。会计网校小文哥回复: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夜余生
- 2021-06-01 10:58
公式多了,很容易记混
- 2楼网友:旧脸谱
- 2021-06-01 10:41
lz将自产自用组价和委托加工组价混淆了。自产自用组价才会用到成本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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