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责任划分?希望附上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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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1-18 05:03
- 提问者网友:活着好累
- 2021-11-17 20:59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责任划分?希望附上法规依据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轮獄道
- 2021-11-17 21:50
比较合理。
1、《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根据以上规定,你岳父没有遵守各行其道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没有遵守超车的规定。
双方都有责任。
2、第七十六条:……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非机动车驾驶人无故意的意图,机动车驾驶员要负主要责任。参考资料:道路交通安全法
1、《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根据以上规定,你岳父没有遵守各行其道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没有遵守超车的规定。
双方都有责任。
2、第七十六条:……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非机动车驾驶人无故意的意图,机动车驾驶员要负主要责任。参考资料: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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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狂恋
- 2021-11-17 23:41
你如果能证明当时非机动车道上有堆放物阻碍非机动车正常行驶.法律规定.非机动车受阻时.可以借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行驶的车辆必须减速让行.你岳父没有违章.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你必须收集非机动车道上却有堆放物的图片及证据等.如果你认为交警执法不公.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警只有调解权没有裁决权.
- 2楼网友:一秋
- 2021-11-17 23:01
只能法院见。交警是真的没有办法的。。。再不给钱的话,申请强制执行
- 3楼网友:低音帝王
- 2021-11-17 22:37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章 责任认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第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
所以依据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只要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无论非机动车有无过错,机动车一方都要承担10%的赔偿。还有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所以依据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只要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无论非机动车有无过错,机动车一方都要承担10%的赔偿。还有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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