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工地的分包老板那里包工做事,没写包工合同,请了几个人,有一个工人受伤了,费用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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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5 05:17
- 提问者网友:欲劫无渡
- 2021-03-14 12:49
我在一个工地的分包老板那里包工做事,没写包工合同,请了几个人,有一个工人受伤了,费用由谁承担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3-14 14:23
包工头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3-14 15:53
1、包工方具备资质时,聘请工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的,但并不影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包工方不具备资质时,与聘请的工人只是雇佣关系,不签合同并不违法,且即使签合同也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3、形成劳动关系时发生事故属于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
4、雇佣关系发生事故属于人身损害,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主张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的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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