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96年康居工程时候的,当时我家向奶奶家借钱买下的此房,后因小叔叔想买此房,将此房以优惠价格15万元(市场价为23万)卖给了小叔叔,奶奶家的借款由小叔叔还清。在07年由于小叔叔说孩子要上户口,就把房产过了户(当时没有想到他会卖出)。今年得知小叔叔已经将房子以85万出售,但是出售前并为告知我家。
我想问问 出售所得的85w中是否应该有我家的一部分
他们这样做对吗? 有没有法律问题 法律依据是什么?
谢谢!希望专业人士能作答!
亲兄弟之间的房产纠纷问题 希望专业人士作答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2 09:36
- 提问者网友:雨不眠的下
- 2021-02-21 16:3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2-21 18:18
仅做参考:
“将此房以优惠价格15万元(市场价为23万)卖给了小叔叔,奶奶家的借款由小叔叔还清”,并在07年已过户,则你已经丧失房产的所有权,而你的小叔叔有权处理该房一切事宜,你并不享有被告知的权利。
“将此房以优惠价格15万元(市场价为23万)卖给了小叔叔,奶奶家的借款由小叔叔还清”,并在07年已过户,则你已经丧失房产的所有权,而你的小叔叔有权处理该房一切事宜,你并不享有被告知的权利。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狂恋
- 2021-02-21 19:27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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