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吉林省长春市的,我受的是工伤,在医院住了65天院,我想知道单位应该怎么赔偿我,我现在这种情况属于10级伤残,谢谢了
10级工伤和10级伤残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5 05:24
- 提问者网友:無理詩人
- 2021-05-04 21:19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醉吻情书
- 2021-05-04 21:51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注: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同,同等伤残的职工所能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不一样。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秋
- 2021-05-04 22:21
除了你的住院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住宿费等单位还要支付你6个月个人工资作为伤残补助金。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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