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2 19:04
- 提问者网友:皆是孤独
- 2021-05-01 22:09
昨天我去跟公司辞职。经理答应了但是今天经理又给我打电话说我今天旷工还要扣我一天的工资和全薪奖。还要让我在上15天班才能走外加还要扣我工资。如果就这样走了就算我自动离职。上个月工资都全没有了。我想问下:这样我改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旧脸谱
- 2021-05-01 22:41
因为你没有提前递辞职申请书,
新劳动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行。
第三十八条规定试用期员工离职提前三天,正式期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
但是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离职。
一切还是有变通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5-01 23:27
你好!不要相信不专业的语言。本人是专业劳动维权人,向你这种情况你根本不需要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因为公司根本就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他已经严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更不应该扣你工资和罚你的款。依据: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有不懂,本人愿意为你服务1322038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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