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被起诉租期不明确解除合同,这场关司怎样打?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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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1 18:48
- 提问者网友:风月客
- 2021-04-01 04:04
租赁合同被起诉租期不明确解除合同,这场关司怎样打?急!急!急!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4-01 05:26
就您所述,只是涉及到租赁期限不明确;如果是作为被起诉(被告)方的应该书面提交答辩状,否则视为放弃此权利。答辩状应结合起诉状来写或是修改,一并下载对照法律规定编排。 涉及法律规定“合同法”第61~62条和本法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相关规定;其中本章涉及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某某(即被告人),男,现年XX岁,X族,现住XX县XX区XX号。 被答辩人:某某(即原告人),男,现年XX岁,X族,现住XX县XX区XX号。 答辩人就被答人提出的答辩事项提出如下答辩: 一、被答辩人起诉解除租赁场地合同,但答辩认为租赁场地期限约定不明,应视为无固定期限的长期租赁期限,即“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相关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故答辩人在租赁期间未届满二十年的情况下,在租赁场地内实施了盖厂房、装潢屋子、院子地面硬化、打深水井和改善电力设施,且签订的合同条款约定改造事项被答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现被答辩人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的,必然会导致投资浪费和答辩人的财产损失。 二、被答辩人硬性主张解除租赁场地合同的,依法应视为违约解除租赁合同,除承担违约金XXXX元外,应承担答辩人投资改造资金XX万元和改造期的误工费XXXX元(总计XX万元)。综上所述,被答辩人无端挑起争议,应视为无理取闹行为,请求贵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致X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某某 二○一一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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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逃夭
- 2021-04-01 06:20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赶紧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请位律师为你们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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