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使用的是南京电信的E8星空版包年业务,当时电信赠送给我的一个无线猫,说要使用电信的宽带2年才可以,我现在已经包年到期了,因需要搬家所以要销户停机,电信说需要付200元违约金才可以停机,但是在我办理业务时,电信有一个协议“关于使用宽带业务终端设备的协议”里面的第四款说:甲方使用快带业务满12个月(含12个月)。不再收取违约金,设备须归还乙方(就是电信)。协议的第八款:本协议为甲方申请《业务服务协议》的附件。还有一份业务员登记单有一款是这样写的:优惠宽带星空包年用户优惠租无线猫,客观加入星空版E8套餐,承诺连续使用星空版e8套餐一年,且星空版e8套餐到期后,继续使用e8套餐一年,可享受免费租指定无线猫一个的优惠,星空版e8到期后一年内客户不得办理停机,拆机或退出e8套餐,若客户违约,需支付违约金200元。
请教律师,这样的协议和协议的附件内容和条款有冲突,我到底该不该付违约金协议和协议的附件有冲突怎么办
答案:3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2 00:06
- 提问者网友:雨不眠的下
- 2021-05-01 08:4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5-01 09:31
这是小事情,如果不运用法律解决最了,找个熟人办理即可,我的也有相同的情况,找了一个熟人办理了撤销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行雁书
- 2021-05-01 11:32
协议的附件是在协议成立的基础上形成的,如果发生冲突,就以原协议为主
- 2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5-01 09:57
如果按照法律,应该要付违约金。
因为电信“关于使用宽带业务终端设备的协议”里面的第四款针对的是普通的快带业务。你申请的业务是优惠的快带业务,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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