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14分):
材料一 “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
——《管子·任法》
“制定宪法与拥立德高望重者为王的理由是相同的。因为人们始终在求索的就是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因为凡是权利,就应当人人共享,否则就不能算是权利。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某个公正善良者之手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就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要是没有这样的好运,那就只好制定法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
——(古罗马)西塞罗《论责任》
材料二 《拿破仑法典》第8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第544条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但法令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第545条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其所有权;但因公用,且受公正并事的补偿时,不在此限。
材料三 严复在译著《法意》(今译作《论法的精神》)中论述:“如孟氏(孟德斯鸠)所说,则专制云者,无法之君主也。”“秦固有法,而自今观之,若专制之尤者”,严复认为“法”字是有歧义的。“孟氏之所谓法,治国之经制也。……上下所为皆有所束”。秦所谓的法,“直刑而已矣。所以驱迫束缚其民,而国君则超乎法之上,可以意用法、易法而不为法所拘。”
材料四 孙中山在1912年的《中华民国建设之基础》中说:“三权分立为立宪政体之精义。……吾于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之外,更令监察、考试二权亦得独立,合为五权。”“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所以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上最古最好的拔取真才的制度。”
(1)依据材料一,比较《管子》和西塞罗在法的问题上的认识有何不同?(4分)
(2)《拿破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立法规范。指出上述条款体现了哪些基本原则?并说明其立法思想的渊源。(2分)
(3)概要指出严复论述中西方法律制度差异的意图。(2分)
(4)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与近代欧美国家相比有何创新之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提出“五权宪法”的主要原因。(6分)《管子》认为法律作为君主实行通统治的手段,君主在法律的制定中起主导的作用(或立法是君主专有的权利),臣民必须服从于法。西塞罗则认为人们既是法律的制定者,也是守法者;制定法律是为了保障人们的权利;人们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权。(4分)
阅读下列材料(14分):材料一 “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管子·任法》“制定宪法与拥立德高望重者为王的理由是相同的。因为人们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0 02:20
- 提问者网友:你独家记忆
- 2021-02-19 01:5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撞了怀
- 2021-02-19 03:14
(答案→)《管子》认为法律作为君主实行通统治的手段,君主在法律的制定中起主导的作用(或立法是君主专有的权利),臣民必须服从于法。西塞罗则认为人们既是法律的制定者,也是守法者;制定法律是为了保障人们的权利;人们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权。(4分) 解析:(1)提取材料信息,分析概括。材料一《管子》主张“法自君出”,只有君王有权立法,臣子应该守法,人民是法所役使的对象。西塞罗认为“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人们制定法律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2)材料二《拿破仑法典》第8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第544条规定“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体现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联系所学知识,其立法思想源于罗马法和资产阶级启蒙思想。(3)严复是资产阶级维新派的代表,他论述中西方法律制度差异的意图是为了宣传西方的民权思想,论证维新变法的合理性。(4)材料四孙中山指出“吾于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之外,更令监察、考试二权亦得独立,合为五权。”提出了五权分立学说。原因主要是孙中山认为“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上最古最好的拔取真才的制度。”,借鉴古代的考试制度;把西方政治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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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2-19 04:36
对的,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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