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0元(含税金额)。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4 11:38
- 提问者网友:不爱我么
- 2021-01-24 01:22
1.[单选题]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0 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 000元(含税金额)。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同类物资在乙公司目前的销售价格为80 000元。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甲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A.68 000? B.69709.4? C.61709.4? D.59 340?ABCD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1-24 01:51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因为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所以支付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同时加工费2000应理解为含税价格,因此加工费所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为2000/1.17×17%=290.60,加工费应计入成本的部分为1709.40。所以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60 000+1709.40+80 000×10%=69 709.40(元)。[该题针对“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发出商品等其他存货的核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1-24 03:02
谢谢回答!!!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