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质企业经营废旧物质进项期末留底,也经营钢材,销项大于进项,期末总的进项留底了。废钢不交增值税,钢材交增值税。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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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5-07 10:42
- 提问者网友:萌卜娃娃
- 2021-05-06 18:08
废旧物质企业经营废旧物质进项期末留底,也经营钢材,销项大于进项,期末总的进项留底了。废钢不交增值税,钢材交增值税。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5-06 18:52
1、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
2、废旧物质企业如果兼营有其他不得享受税收优惠的项目的,应分别核算,不能分别核算清楚的,不得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这里所说的分开核算,必须包括整个增值税的核算过程,即销项、进项、应纳税金(或留抵税额)等,两个项目都必须完全分开。
3、纳税申报时,享受退税政策的销售废旧物资部分的数据,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右边的“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栏填列;不得退税的销售钢材部分在左边的“一般货物及劳务”栏填列。两条线,不相干。
4、不存在什么“期末总的进项留抵了”的说法,因为要分开,不允许汇总来算。钢材部分该交就交,该留抵就留抵。销售废旧物资部分的申报数据就作为退税的核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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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05-06 21:30
分开核算,废旧物资不交增值税,也就不存在抵扣进项税额,更没有什么留抵。
- 2楼网友:鸽屿
- 2021-05-06 20:25
废旧物资进项和钢材进项虽然分开核算 两个税率抵扣不同 但是在进项税中是分不出的
不知道为什么楼主会出现应交税费明细账中出现两个进项留抵
- 3楼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5-06 20:14
如果当期的销项--进项--上月期末留底税额为正数, 就是本月该交税额
如果小于,作为本期的期末留底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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