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3年了,公司除了两年前和我签了一份劳务派遣合同,公司里也一直没和我签正式劳动合同,我也不享受社保,请问我可以告他吗?什么理由?能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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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5-15 04:07
- 提问者网友:山高云阔
- 2021-05-14 12:19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3年了,公司除了两年前和我签了一份劳务派遣合同,公司里也一直没和我签正式劳动合同,我也不享受社保,请问我可以告他吗?什么理由?能赔偿多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山有枢
- 2021-05-14 12:24
要看你自己的想法,如果想继续做下去则可以等2009年1月1日以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的规定,你公司已视为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单位确认和你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不和你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则也可以根据第82条规定,要求赔偿如果不想做了,则你可以根据解除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你公司未与你签订合同的月数,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关键看你是否想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如果想继续工作的,则应适可而止,毕竟劳动者处于弱势,即使用人单位满足你的要求,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好过。如果不想在那里做了,则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反正劳动仲裁也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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