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世联地产福利待遇以及工作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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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6 11:07
- 提问者网友:练爱
- 2021-03-15 18:05
合肥世联地产福利待遇以及工作怎么样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3-15 19:26
世联行合肥地区离职人员佣金分配补充制度 ---------------世联还我辛苦钱!!!
合肥地区代理事业部为使现行佣金分配制度更加合理,针对离职人员的业绩归属进行统一规范,经代理事业部总监会讨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有以下积极作用: 提高员工结算积极性,以免结算拖沓,并在离职前能妥善处理未完成工作; 提高工作交接后接收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分配更合理。
补充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 凡参与佣金分配的代理部全体离职人员(包括总经理、总监、销售经理、策划、销售代表等所有参与佣金分配人员),离职后均按此方案执行。
2. 离职人员的佣金分配调整为:
非销售代表岗位人员:
Ø 员工离职后0-2个月内回款所对应的业绩, 100%归属该员工;
Ø 员工离职后3-6个月内回款所对应的业绩,70%归属该员工。其余业绩归属由员工上级领导根据实际工作交接情况进行划分,并经二级领导审批生效;
Ø 员工离职后6个月以上的回款所对应的业绩,不再归属该员工,由员工上级领导根据实际工作交接情况进行划分,并经二级领导审批生效;
说明:业绩归属以员工离职时所售房源已签约为口径;回款指完成结算并实收到账。
销售代表岗位人员:
按销售代表离职时已售房源所处阶段进行划分:
Ø 已售房源已认购,50%业绩归属该员工,其余业绩归属由销售经理根据实际工作交接情况进行划分;
Ø 已售房源已签约,70%业绩归属该员工,其余业绩归属由销售经理根据实际工作交接情况进行划分;
Ø 已售房源已全款到账(即包括贷款部分的全部房款已到开发商账户),100%业绩归属该员工。
3. 本次《离职人员佣金分配制度补充》与其他约定的业绩分配不冲突。例如:销售经理甲与乙同在一项目,两人在该项目约定按5:5的比例进行业绩划分,则销售经理甲离职后,业绩按50%划分后,再按本次《合肥公司代理部离职人员佣金分配制度补充》进行划分。
4. 本制度自2014年5月1日起生效。
世联行!看到对我们离职人员的佣金克扣和变相操作增加某些人的收入,这显然已经和一家上市公司不匹配了。伤心到了极点。
“合肥地区代理事业部为使现行佣金分配制度更加合理,针对离职人员的业绩归属进行统一规范,经代理事业部总监会讨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有以下积极作用: 提高员工结算积极性,以免结算拖沓,并在离职前能妥善处理未完成工作; 提高工作交接后接收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分配更合理。”
这段写的完全是辛苦赚的钱被他们随便几个人的会议剥削了,这是一个大公司的行为吗?
大公司更应该有社会责任和员工一起担当。底薪低,提点低,赚不到钱,都没钱生活了,离职还不发钱,有这样的公司吗?都说我们90后浮躁,首先你们先反思你们自己的行为?
员工离职后3个月以后。业绩归属由员工上级领导根据实际工作交接情况进行划分,并经二级领导审批生效;
越看越不爽,领导说给谁就给谁,这明显的一言堂吗?我之前辛苦赚的钱就这么给其他人,凭什么啊?
请世联行回答:
1、 上市公司,几个人讨论就出这样不利于员工的制度目的是什么?
2、 你们想过,我们赚的都是辛苦钱,容易吗?
3、 开发商结款慢,但是会结算,钱始终是我们自己赚的,你们为什么不发给我们?
4、 我之前辛苦赚的钱就这么给其他人,凭什么啊?
5、 底薪低,提点低,离职了还要扣钱,为什么这样做?
合肥地区代理事业部为使现行佣金分配制度更加合理,针对离职人员的业绩归属进行统一规范,经代理事业部总监会讨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有以下积极作用: 提高员工结算积极性,以免结算拖沓,并在离职前能妥善处理未完成工作; 提高工作交接后接收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分配更合理。
补充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 凡参与佣金分配的代理部全体离职人员(包括总经理、总监、销售经理、策划、销售代表等所有参与佣金分配人员),离职后均按此方案执行。
2. 离职人员的佣金分配调整为:
非销售代表岗位人员:
Ø 员工离职后0-2个月内回款所对应的业绩, 100%归属该员工;
Ø 员工离职后3-6个月内回款所对应的业绩,70%归属该员工。其余业绩归属由员工上级领导根据实际工作交接情况进行划分,并经二级领导审批生效;
Ø 员工离职后6个月以上的回款所对应的业绩,不再归属该员工,由员工上级领导根据实际工作交接情况进行划分,并经二级领导审批生效;
说明:业绩归属以员工离职时所售房源已签约为口径;回款指完成结算并实收到账。
销售代表岗位人员:
按销售代表离职时已售房源所处阶段进行划分:
Ø 已售房源已认购,50%业绩归属该员工,其余业绩归属由销售经理根据实际工作交接情况进行划分;
Ø 已售房源已签约,70%业绩归属该员工,其余业绩归属由销售经理根据实际工作交接情况进行划分;
Ø 已售房源已全款到账(即包括贷款部分的全部房款已到开发商账户),100%业绩归属该员工。
3. 本次《离职人员佣金分配制度补充》与其他约定的业绩分配不冲突。例如:销售经理甲与乙同在一项目,两人在该项目约定按5:5的比例进行业绩划分,则销售经理甲离职后,业绩按50%划分后,再按本次《合肥公司代理部离职人员佣金分配制度补充》进行划分。
4. 本制度自2014年5月1日起生效。
世联行!看到对我们离职人员的佣金克扣和变相操作增加某些人的收入,这显然已经和一家上市公司不匹配了。伤心到了极点。
“合肥地区代理事业部为使现行佣金分配制度更加合理,针对离职人员的业绩归属进行统一规范,经代理事业部总监会讨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有以下积极作用: 提高员工结算积极性,以免结算拖沓,并在离职前能妥善处理未完成工作; 提高工作交接后接收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分配更合理。”
这段写的完全是辛苦赚的钱被他们随便几个人的会议剥削了,这是一个大公司的行为吗?
大公司更应该有社会责任和员工一起担当。底薪低,提点低,赚不到钱,都没钱生活了,离职还不发钱,有这样的公司吗?都说我们90后浮躁,首先你们先反思你们自己的行为?
员工离职后3个月以后。业绩归属由员工上级领导根据实际工作交接情况进行划分,并经二级领导审批生效;
越看越不爽,领导说给谁就给谁,这明显的一言堂吗?我之前辛苦赚的钱就这么给其他人,凭什么啊?
请世联行回答:
1、 上市公司,几个人讨论就出这样不利于员工的制度目的是什么?
2、 你们想过,我们赚的都是辛苦钱,容易吗?
3、 开发商结款慢,但是会结算,钱始终是我们自己赚的,你们为什么不发给我们?
4、 我之前辛苦赚的钱就这么给其他人,凭什么啊?
5、 底薪低,提点低,离职了还要扣钱,为什么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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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3-15 21:07
应该还不错,地产工作还可以吧,要不你再上~ 江淮人才网看看啊,跟多单位呢 加油啊~
- 2楼网友:夜余生
- 2021-03-15 20:23
工资一般,福利待遇水平比较高,年底分红多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如若您对我的答复满意,请选择“好评”,谢谢您的采纳,好运与你常在,
麻烦给一个好评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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