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把电动三轮车停在家门口。如上图,一辆电动车(两轮)如箭头方向行驶。两辆卡车交相驶过,电动车因行驶空间有限,速度又较快,于是向里偏向我的三轮车,而后,坐在后座的一女孩的手在我的三轮车尾部发生刮擦(具体她的手到底和我的三轮车尾部发生什么我也不是很清楚,反正应该是撞到了的)结果她的手指骨断掉了。结果他们赖上我说 是我把车往外面倒车出去,才致使事故发生的。但是当时我的三轮车就停在门口,我根本没开!
诶!遇上这样的事!请各位对这方面事故比较了解的同志,告诉我这事到底谁是谁非?责任到底如何追究?以及相关事宜等方面的处理,该怎么做?
我需要专业的回答!!!,十万火急
从责任认定上讲要看现场取证对你有利的一面,附近有无视屏监控。如果没有的话就麻烦了,你的三轮停在那里干嘛?车上的女孩和你啥关系?有些东西在我国是不讲道理的,认定错了只是茫茫人海里的一个你倒霉!
依你上图所示,我个人认为如果你的电动三轮车是停放着的,而且停放的区域是道路以外的,那么很显然后面的电动车是全责。如果你的电动三轮车停放在道路上的,那么也是后面的电动车的责任要大些但不一定是全责。如果照你上面所述的,他说你倒车,你说没有倒车,那么就需要证人或者其他的证据证明。如果没有的话很可能交警认定责任无法认定。那么如果你们双方都是非机动车的话就是一人一半!如果你的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的话就是你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