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女儿后10个月的时候,因为又一次意外怀孕,当时怀了又不能要,所以就去把孩子打掉了 ,之后怕又遇到这样的状况,为了避孕嘛,就自己跑去医院上的节育环,上的时候倒不是没提什么证明,可上了环后,身体一直不适应,腰酸背疼的厉害,月经也不正常,反正问题就是很多,我就问医生会不会是我不适应,医生却说现在刚开始会有这样反应算是正常,再说适应不适应现在也不能肯定,要上了半年之后才知道。医生都这样讲了,那我就想再看看吧,也许是刚开始的反应。
去年11月去上的,到现在也有好几个月了,可是月经还是不正常,还是经常腰酸背疼的厉害。想要去医院把环给取掉,可是去了之后医生才告诉我要到社区开证明,后来我就跑到社区的计生办去开证明,可是到了那里,那里的工作人员又说,他们没有帮流动人口办什么证明,不需要开证明,直接去医院跟医生说不适应,叫医生取了就好了。没办法,我又跑到医院跟医生那样讲,可是医生死活都要有了证明才给取环,说什么没有证明他给我取了环是要去坐牢的。我很不解,真的有这样的规定吗?那我现在要怎么办,身体不适,医生不给治,非要有证明?可那边却又说他们没有开这样的证明,叫我直接去找医生?难道我体内的这个东西就没办法取出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