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大家帮帮忙出出主意,懂法律的帮忙看看!
答案:6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1 12:37
- 提问者网友:捧腹剧
- 2021-04-30 15:23
我爸在07年的时候帮别人开货车时出事撞到过一个人,当时车老板有拿几万块钱的医疗费,交警说是我爸这边的主要责任,有扣他十来天驾照,后来又还给他了,这事也就这样了,现在突然收到伤者那边的法院传票,他有告我爸(驾驶员),车主,保险公司,和车所在的工程队,站在我爸的立场上这事应该怎么办啊?和老板是雇用关系!传票上主要是说赔钱问题…应该怎么办嘛?应该出庭吗?急,大家帮我出出主意,指点一下,给点建议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4-30 16:25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在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方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你们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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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撞了怀
- 2021-04-30 21:48
我没有 参与这个问题讨论,是谁以我的名义发言的??
- 2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4-30 20:35
如果是执行企业公务就是该企业负责吧。
一般诉讼时效好像是2年样子,应该已经过
- 3楼网友:千夜
- 2021-04-30 19:03
可以请问你门当初签定协议只类的东西吗?那样对你会很有利啊
- 4楼网友:野慌
- 2021-04-30 18:31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
我认为: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害,民事赔偿应适用《民法通则》的特殊诉讼时效1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之日起算)。
你们可向法院提出已过诉讼时效的申请,由法院来认定。
- 5楼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4-30 17:01
出庭肯定要的了.这样的事情只能上法庭和法官说.你爸和公司也是雇佣关系,但是人是你爸撞的,虽然公司有责任,但是你爸也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面对诉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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