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积金贷款合同与房本上房屋的剩余使用年限不一致?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0-11 05:40
- 提问者网友:相思似海深
- 2021-10-11 02:48
为什么公积金贷款合同与房本上房屋的剩余使用年限不一致?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10-11 04:17
你好公积金贷款合同中是按照经济使用年限来计算的经济使用年限也是折旧年限的一种。毕竟房子是用折旧的。因为贷款本身是经济行为,所以在核实贷款的时候是按照评估公司提供的经济使用年限来计算的经济使用年限的计算是按照50-已经房龄,所以是30年了。但是这个30年是经济价值使用的,产权上的拥有权是70年的计算的。希望采纳!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10-11 07:11
您好:通常说的70年大产权实际上是土地使用年限70年,房子产权是永久的;公积金显示剩余年限是说建筑物设计的使用年限,房屋设计使用年限通常是50年,房子过了20年,所以还有30年。
- 2楼网友:狂恋
- 2021-10-11 05:50
。70年产权是指房屋所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而评估报告和贷款合同认定的年限是房屋耐用年限,一般钢混结构的房屋耐用年限是60年,砖混结构的是50年,砖木结构式40年,您的房子是1996年的,应该是砖混结构,所以目前为止已经过去20年了,50年再减去20年,贷款合同里面也就显示30年了。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