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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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7 01:33
- 提问者网友:容嬷嬷拿针来
- 2021-04-06 03:31
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4-06 04:12
您好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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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人间朝暮
- 2021-04-06 05:03
新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根据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物质损失”是指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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