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起诉其创始人是什么道理
国美为何起诉黄光裕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11 13:29
- 提问者网友:戎马万世
- 2021-05-10 15:16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往事埋风中
- 2021-05-10 15:50
指黄光裕、杜鹃夫妇在2008年1月及2月进行国美电器股份回购计划,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由黄持有的股份,从而协助黄光裕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元的私人贷款。证监会指上述计划引致国美电器损失约16亿元港元。2010年8月5日,国美电器声明对此违反行为寻求赔偿。
但我个人觉得回购事件发生已经过了很久了,选择现在进行起诉动机,很值得怀疑,而且回购行为涉及当时董事会的决议,这不单单是黄光裕个人行为,只对黄光裕追责显得很牵强。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5-10 18:19
这时因为,国美南京店的总经理黄光裕涉嫌造假。
黄光裕在国美集团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打着国美集团的旗号,推出‘以旧换新’活动,坑害了消费者。
事件曝光后,国美集团以损害公司形象和名誉为由,将黄光裕告上法庭。
- 2楼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5-10 16:39
起诉书中提出,黄光裕在2008年1、2月间进行的股份回购,被指控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damage for breach of fiduciary duty),违反了信任原则(damage for breach of trust),在交易中谋取利润而损害了国美公司的利益,须作出赔偿。代表律师还指出,黄光裕也须为这些指控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后果作出赔偿,并须支付相关款项产生的利息,以及诉讼费用。
这项上诉基于香港证监会去年8月向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指控。证监会认为,黄光裕及其妻杜鹃策划国美电器在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2月5日期间,回购1.298亿股份,总值约22亿港元,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来由黄持有的国美电器股份,并将售股所得款项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港元的私人贷款。
香港证监会还认为上述股份回购涉及诈骗,是黄光裕为自己谋取更大利润,对国美电器的财政状况造成了负面影响,令国美电器及其股东损失约16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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