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
1、在申请费缴纳期限内误把申请费950交成实质审查费2500;
2、期限过后又缴纳一次申请费950(但并未发现错缴过费且已过期);
3、发现错误并向专利局提出将申请期限内误缴的实质审查费转出950作为申请费,将过期后缴纳的950补进实质审查费中,专利局不批准;
4、缴纳恢复权利申请费用1000;
5、收到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结论:不同意,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手续补正(但公司并未收到过手续补正的相关通知)。
问题:
1、申请(包括接收通知)、缴费是不同部门的两个人负责;
2、负责申请的人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材料,理由是不会操作电子申请客户端(后来公司发现是为了隐瞒公司接私活);
3、申请人在发现错误后继续隐瞒,提供错误信息,负责缴费的人未加核实直接缴费;
4、申请人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想续约,专利申请工作交接不顺利。
主要想问一下去专利局应该如何操作可以把损失降到最小,谢谢各位!
专利恢复权利请求遇到麻烦,求助,万分感谢!!!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9 01:19
- 提问者网友:轻浮
- 2021-02-08 07:1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罪歌
- 2021-02-08 07:59
由于人员工作变动,没能及时在专利局发出的 ‘交费通知书’的期限内缴费 ,造成的损失申请人负责。申请人缴纳恢复费1000元和登记费共525元。请求恢复权利。
1个月左右
1个月左右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2-08 08:52
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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