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7 14:10
- 提问者网友:低吟詩仙的傷
- 2021-02-26 23:58
我父亲(60岁的老年人)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骑行电瓶车行驶在斑马线上(横穿马路),直行的电瓶车因为车速过快,没有采取刹车,而是进行避让而摔伤,交警大队判定我父亲因为横穿马路,为过错方,我们已经支付了1万元,现在受伤的车主要求我们赔偿10万元,我们也不是推卸责任,我们就相知道我们的责任占多少,不能不明不白的赔钱,请律师帮忙解答下,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佘樂
- 2021-02-27 00:38
电瓶车车速不能超过20公里/h,否则属于超速;骑电瓶车在横过道路时,应当推行而非骑行。 综上所述,我认为由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比较合理。 具体可以在工作时间来电本律师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怙棘
- 2021-02-27 01:33
如果摩托车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这叫做“主观故意过错在先”,跟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甭管现场如何,摩托车都要负事故全责。
如果摩托车并不存在“主观故意过错的”,则根据现场判断事故责任。
在这起事故中,因为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在新交通法中已取消了非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的“全责过错”,所以,交警判你同等责任,双方互相赔偿损失。
如果是去年的老交法,自行车会被判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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