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瓦斯管与压风管的距离规定距离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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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2 01:17
- 提问者网友:别再叽里呱啦
- 2021-03-11 13:07
抽瓦斯管与压风管的距离规定距离是多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舊物识亽
- 2021-03-11 14:07
这一般没有硬性规定,电缆吊挂一般不能遭受淋水,还一般不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所以说吊挂高度因地制宜,原则上能高尽量高一些,不低于1.8米最好。当然条件受限制,即使吊高1米,也是可以的。掌握一个原则,电缆不受水淋、车撞,减少这些隐患存在的可能即可。
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条款:
第四百六十九条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第二十二条 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3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0.5m)。巷道内安设输送机时,输送机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5m;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应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0.7m。巷道内移动变电站或平板车上综采设备的最突出部分,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3m。
(二)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0m。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三)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第四百六十八条 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缆必须悬挂: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二)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三)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四)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抄录一个井下电缆吊挂标准给你,供参考
1、 通用标准
(1)动力电缆和通讯信号电缆进行分类吊挂,通讯信号电缆挂在动力电缆上方,间距大于100mm;信号电缆之间、动力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
电缆钩间距1.5米,吊挂高度距底板不少于1.米;
(2)巷道交岔点处电缆要顺巷帮垂直上行,在巷道肩窝处弯成圆弧,不拐死弯,然后贴顶吊挂到对帮指定位置。
(3)单根通讯信号电缆过帮过顶采用塑料扎头,每0.5米捆扎一扣。
(4)多根电缆从巷道的一边过到另一边时,电缆沿巷顶板贴顶敷设且电缆走向与巷道走向垂直,电缆固定用专用的电缆卡箍(见附图),间距为不大于0.6米。
(5)电缆出开关、接线盒后先向下弯曲,比喇叭口低50mm以上,两侧电缆弯曲弧度自然一致。
(6)小绞车操作台上的四小电器出线必须保证出线弧度。
(7)四小电器出线必须保证四小电器中心线高于两侧电缆50mm 以上。
(8)高压接线盒,两头的电缆余量必须大于500mm,接线盒应与巷道方向一致,用电缆钩或固定架固定在帮上,离巷道底板1.5m,并按标准做好接地。
(9)低压接线盒,两头的电缆余量必须大于300mm,四通必须盖向外,小喇叭口朝下用膨胀螺栓固定在巷道帮上。
(10)接线盒两端电缆弯曲部分随电缆自由走向而固定,高度离巷道底板不低于1.5m,严禁强行弯曲。遇到风水管时,必须相距300mm以上。
(12)电缆标志牌的悬挂:电缆标志牌必须规格统一,标志牌上的内容包括电缆的管理单位、规格型号、长度和用途等;悬挂地点:在改变电缆直径、接线盒出线端、电缆的拐弯处、分岔处均应悬挂电缆标志牌。在采掘巷道内,原则上沿电缆走向每100米悬挂一块电缆标志牌,不足100米时,至少应在一处悬挂电缆标志牌。在大巷等其它通过电缆的巷道内,每200米悬挂一块电缆标志牌。
(13)严禁电缆吊挂时的盘圈现象,禁止盘圈的电缆(包括盘成“∽”字型)带电运行,但采煤机上的电缆除外。
(14)碹头、三叉口、拐弯处的电缆、电缆悬挂间距可适当减少,平滑过度,以求达到整齐美观。
(15)井下电缆要保持干净,相关责任单位要定期擦洗。
2、大巷、石门与主要运输斜巷永久电缆吊挂标准
(1)大巷、石门与主要运输斜巷电缆的敷设采用永久电缆钩吊挂。
(2)大巷与石门电缆走向与腰线平行,电缆钩与腰线垂直,电缆钩形成的平面与大巷侧面平行。电缆钩之间的距离不超过1.5米且钩间距要均匀,电缆吊挂高度不小于1.5米。
(3)主要运输斜巷电缆电缆走向与腰线平行,电缆吊挂高度距地不小于1.5米。电缆钩形成的平面与巷道侧面平行。电缆钩之间的距离不超过1.5米且钩间距要均匀。
(3)大巷电缆钩的制作由机电科根据动力电缆计通讯信号电缆的根数,并留有一定备用电缆沟出图,经机电副总审批后由机厂加工,机电科负责安装吊挂。
(4)斜巷电缆钩的制作由运输科根据动力电缆计通讯信号电缆的根数,并留有一定备用电缆沟出图,经机电副总审批后由机厂加工运输负责安装吊挂。
3、煤巷两道电缆吊挂标准
(1)煤巷两道电缆使用聚乙烯电缆钩吊挂。
(2)电缆钩采用2″钢丝绳或8#钢丝吊挂,钢丝绳(钢丝)不小于60米拉一次,并用花杆螺丝张紧。
(3)使用聚乙烯电缆钩吊挂,规格为20的吊挂通讯信号电缆;规格为28的吊挂4mm2电缆;规格为38的吊挂6-10mm2电缆;规格为48和50的吊挂16mm2、25mm2、35mm2电缆;规格为68的吊挂50mm2、70mm2电缆;规格为80的吊挂95mm2以上的电缆。电缆钩间距1.5米,用14#铁丝固定在拉紧的钢丝绳或8#钢丝上,固定铁丝单股拧两圈,丝头剪短拧向帮。
(4)迎头及部分地点单根小线吊挂采用铁丝拉线,然后用塑料扎头捆绑,取代现在用铁扎线绑扎。
4、岩巷电缆吊挂标准
(1)巷道动力电缆、通讯及信号电缆使用焊接式电缆钩;电缆钩表面要刷成杏黄色.电缆钩固定在巷帮上,间距1.5米,要求电缆吊挂与底帮平行,电缆吊挂后形成一条直线。
(2)迎头接线盒出多根小电缆时,用塑料扎头绑好,做到横平竖直。
所以说吊挂高度因地制宜,原则上能高尽量高一些,不低于1.8米最好。当然条件受限制,即使吊高1米,也是可以的。掌握一个原则,电缆不受水淋、车撞,减少这些隐患存在的可能即可。
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条款:
第四百六十九条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第二十二条 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3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0.5m)。巷道内安设输送机时,输送机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5m;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应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0.7m。巷道内移动变电站或平板车上综采设备的最突出部分,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3m。
(二)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0m。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三)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第四百六十八条 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缆必须悬挂: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二)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三)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四)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抄录一个井下电缆吊挂标准给你,供参考
1、 通用标准
(1)动力电缆和通讯信号电缆进行分类吊挂,通讯信号电缆挂在动力电缆上方,间距大于100mm;信号电缆之间、动力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
电缆钩间距1.5米,吊挂高度距底板不少于1.米;
(2)巷道交岔点处电缆要顺巷帮垂直上行,在巷道肩窝处弯成圆弧,不拐死弯,然后贴顶吊挂到对帮指定位置。
(3)单根通讯信号电缆过帮过顶采用塑料扎头,每0.5米捆扎一扣。
(4)多根电缆从巷道的一边过到另一边时,电缆沿巷顶板贴顶敷设且电缆走向与巷道走向垂直,电缆固定用专用的电缆卡箍(见附图),间距为不大于0.6米。
(5)电缆出开关、接线盒后先向下弯曲,比喇叭口低50mm以上,两侧电缆弯曲弧度自然一致。
(6)小绞车操作台上的四小电器出线必须保证出线弧度。
(7)四小电器出线必须保证四小电器中心线高于两侧电缆50mm 以上。
(8)高压接线盒,两头的电缆余量必须大于500mm,接线盒应与巷道方向一致,用电缆钩或固定架固定在帮上,离巷道底板1.5m,并按标准做好接地。
(9)低压接线盒,两头的电缆余量必须大于300mm,四通必须盖向外,小喇叭口朝下用膨胀螺栓固定在巷道帮上。
(10)接线盒两端电缆弯曲部分随电缆自由走向而固定,高度离巷道底板不低于1.5m,严禁强行弯曲。遇到风水管时,必须相距300mm以上。
(12)电缆标志牌的悬挂:电缆标志牌必须规格统一,标志牌上的内容包括电缆的管理单位、规格型号、长度和用途等;悬挂地点:在改变电缆直径、接线盒出线端、电缆的拐弯处、分岔处均应悬挂电缆标志牌。在采掘巷道内,原则上沿电缆走向每100米悬挂一块电缆标志牌,不足100米时,至少应在一处悬挂电缆标志牌。在大巷等其它通过电缆的巷道内,每200米悬挂一块电缆标志牌。
(13)严禁电缆吊挂时的盘圈现象,禁止盘圈的电缆(包括盘成“∽”字型)带电运行,但采煤机上的电缆除外。
(14)碹头、三叉口、拐弯处的电缆、电缆悬挂间距可适当减少,平滑过度,以求达到整齐美观。
(15)井下电缆要保持干净,相关责任单位要定期擦洗。
2、大巷、石门与主要运输斜巷永久电缆吊挂标准
(1)大巷、石门与主要运输斜巷电缆的敷设采用永久电缆钩吊挂。
(2)大巷与石门电缆走向与腰线平行,电缆钩与腰线垂直,电缆钩形成的平面与大巷侧面平行。电缆钩之间的距离不超过1.5米且钩间距要均匀,电缆吊挂高度不小于1.5米。
(3)主要运输斜巷电缆电缆走向与腰线平行,电缆吊挂高度距地不小于1.5米。电缆钩形成的平面与巷道侧面平行。电缆钩之间的距离不超过1.5米且钩间距要均匀。
(3)大巷电缆钩的制作由机电科根据动力电缆计通讯信号电缆的根数,并留有一定备用电缆沟出图,经机电副总审批后由机厂加工,机电科负责安装吊挂。
(4)斜巷电缆钩的制作由运输科根据动力电缆计通讯信号电缆的根数,并留有一定备用电缆沟出图,经机电副总审批后由机厂加工运输负责安装吊挂。
3、煤巷两道电缆吊挂标准
(1)煤巷两道电缆使用聚乙烯电缆钩吊挂。
(2)电缆钩采用2″钢丝绳或8#钢丝吊挂,钢丝绳(钢丝)不小于60米拉一次,并用花杆螺丝张紧。
(3)使用聚乙烯电缆钩吊挂,规格为20的吊挂通讯信号电缆;规格为28的吊挂4mm2电缆;规格为38的吊挂6-10mm2电缆;规格为48和50的吊挂16mm2、25mm2、35mm2电缆;规格为68的吊挂50mm2、70mm2电缆;规格为80的吊挂95mm2以上的电缆。电缆钩间距1.5米,用14#铁丝固定在拉紧的钢丝绳或8#钢丝上,固定铁丝单股拧两圈,丝头剪短拧向帮。
(4)迎头及部分地点单根小线吊挂采用铁丝拉线,然后用塑料扎头捆绑,取代现在用铁扎线绑扎。
4、岩巷电缆吊挂标准
(1)巷道动力电缆、通讯及信号电缆使用焊接式电缆钩;电缆钩表面要刷成杏黄色.电缆钩固定在巷帮上,间距1.5米,要求电缆吊挂与底帮平行,电缆吊挂后形成一条直线。
(2)迎头接线盒出多根小电缆时,用塑料扎头绑好,做到横平竖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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