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的产品自用,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应考虑增值税的,那相应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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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6 18:48
- 提问者网友:niaiwoma
- 2021-03-26 01:13
外购的产品自用,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应考虑增值税的,那相应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逐風
- 2021-03-26 02:04
外购的产品自用,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应考虑增值税的,那相应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的。
外购产品自用的,用于非应税增值税项目,不视同销售,不能抵扣(如抵扣须作进项转出);如用于应税项目的,就是作主营业务收入,可抵扣。
例如:出售办公用品的厂家,外购的办公用品自用,是属于非应税项目,所以不能抵扣,不视同销售。原已计入进项税的需要转出。
外购产品自用的,用于非应税增值税项目,不视同销售,不能抵扣(如抵扣须作进项转出);如用于应税项目的,就是作主营业务收入,可抵扣。
例如:出售办公用品的厂家,外购的办公用品自用,是属于非应税项目,所以不能抵扣,不视同销售。原已计入进项税的需要转出。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街头电车
- 2021-03-26 02:40
要分情况的,如果自用用于生产经营,这时会将增值税嫁接到生产的产品中,会继续流转,此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若要用于非应税项目,流转链条就此打住,不视同销售,同时发生的进项税额也是不得抵减。
注意区分。
若要用于非应税项目,流转链条就此打住,不视同销售,同时发生的进项税额也是不得抵减。
注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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