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适合这种工作,老板说想不想走都可以,把工资结清,他是什么意思?真的希望我走了吗?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1 22:46
- 提问者网友:川水往事
- 2021-03-21 05:22
我不适合这种工作,老板说想不想走都可以,把工资结清,他是什么意思?真的希望我走了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西风乍起
- 2021-03-21 06:49
31岁男人给你回答:
为什么说你不适合这种工作:
我认为:老板的阅历比你高,对人价值的定位比较清晰,你还小 看不清自己。
老板说你不适合这种工作,已经给你定位了,让你为了生存做一份自己不喜欢 又不适合的工作,只能是耽误你、害你!老板是过来人,人间百态都经历过,老板不想耽误你 不想让你把时间放在没有多大意义的事情上!
老板说想不想走都可以,是把选择权给了你!
你不走,老板也不会撵你走。
你走了,老板的也会为你高兴,因为老板给了你一个少走弯路的机会。
要留下就继续好好干!
在不,就离职!
自己选择吧!
为什么说你不适合这种工作:
我认为:老板的阅历比你高,对人价值的定位比较清晰,你还小 看不清自己。
老板说你不适合这种工作,已经给你定位了,让你为了生存做一份自己不喜欢 又不适合的工作,只能是耽误你、害你!老板是过来人,人间百态都经历过,老板不想耽误你 不想让你把时间放在没有多大意义的事情上!
老板说想不想走都可以,是把选择权给了你!
你不走,老板也不会撵你走。
你走了,老板的也会为你高兴,因为老板给了你一个少走弯路的机会。
要留下就继续好好干!
在不,就离职!
自己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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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3-21 08:23
要是不发,依据法律,时间一月满未发工资的属于拖欠工资,你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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