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五服是几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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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五服是几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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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什么是五服,五服是指几代人 词语名称:五服 词语读音:五服(wǔ fú)
【五服简说】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词典解释】
1.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侯服﹑甸服﹑绥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服,服事天子之意。《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孔:“五服,侯﹑甸﹑绥﹑要﹑荒服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又周称侯﹑甸﹑男﹑采﹑卫为五服。见《书.康诰》。
2.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服式。
3.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
4.谓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丧服制度】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
{斩衰}
斩衰(音摧),丧服名。衰通“缞”。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三年丧二十五月毕”)。《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清史稿·礼志十二》:“斩衰三年,子为父、母;为继母、慈母、养母、嫡母、生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子之妻同。女在室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孙为祖父、母或高、曾祖父、母承重;妻为夫,妾为家长同。”
{齐衰}
齐衰(音资崔),丧服名。齐,下衣的边。齐通纃,衰通缞。是次于“斩衰”的丧服。用粗麻布制做,断处缉边,因称“齐衰”。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周代,父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卒服齐衰三年。唐代,为母,父在父卒皆齐衰三年;子妇为姑(婆)亦齐衰三年。至清代,凡夫为妻,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均服齐衰一年,杖与否,各有规定;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且齐衰三月。《礼记·檀弓下》:“哀公为之齐衰。”《清史稿·礼十八》:“曰齐衰杖期,嫡旁及下际缉,麻冠、致、草屦、桐杖......曰齐衰杖期,嫡子、众子为庶母;子之妻同;子为嫁母、出母;夫为妻;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曰齐衰不杖期,为伯、叔父、母,为亲兄、弟;为亲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为同居继父两无大功以上亲者。“参阅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一》所附丧服各图。
{大功}
大功,亦称“大红”。丧服名。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粗熟麻布制做。服期为九个月。清代,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史记·孝文帝本纪》:“已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裴骃集解:“服虔曰:‘当言大功、小功布也。’”《明史·礼志十四》:“曰大功九月者,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为姑及姊妹兄弟之女出嫁者;父母为众子妇,为女之出嫁者;祖为众孙;为兄弟之子妇......为兄弟之子为人后者。”《清史......余下全文>>问题二:家族的五服是指哪五代 何谓“五服”?《国语·周语》记载,周穆王时祭公谋父曾阐发过“五服”说:“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具体而言,即以王畿为中心,按相等远近作正方形或圆形边界,依次划分区域为“甸服”、“侯服”、“宾服”(汉书作“绥服”)、“要服”、“荒服”,是为“五服”。问题三:民间的五服指哪几代 从自己开始向上数五辈人。问题四:人常说“出五服”,什么是“五服”? 五服指的是五种丧服,在中国古代社会,以丧服来表示亲属之间血缘关系的远近以及尊卑关系。五服制罪原文是“准五服以制罪”,就是按照五服所表示的亲属关系远近及尊卑,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具体原则是:服制越近,即血缘关系越亲,卑犯尊的处罚越重,尊犯卑的处罚越轻。如果服制越远,则表明血缘关系越疏远,这种情况下,卑犯尊的处罚越轻,尊犯卑处罚越重。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父子相互之间的犯罪,如父亲打骂儿子,儿子没有控告的权利,即父亲免罪,如果儿子打骂父亲,则要处死,所以五服制罪的本质是维护家族的等级制。
在《晋律》中第一次将五服制罪即“服制”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从此确立了后世的法定亲属等级制度。
五服具体指的是斩衰(同 ,音崔,指丧服)、齐衰、大功(功同工,指做工,大功即做工粗)、小功(做工细)、缌麻。斩衰是用很粗的生麻布做成,不缝边,像斧斩一样,故名斩衰。穿这种丧服服丧三年,用于臣、子、妻、妾为君、父、夫服丧。齐衰则是缝边的生麻布做成。大功和小功则是用熟麻布作成,只是做工不同。缌麻是细的熟麻布做成。服丧时间依次减少,有一年、九月、五月、三月。
从自己开始,上到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到子、孙、曾孙、玄孙,同时还有上述亲属的旁亲,都是有服亲,叫内亲。母亲一系叫外亲,服制只有一世,仅包括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舅表和姨表兄弟,其他人则是无服亲。同时,期亲指父系亲属,大功亲指祖父系亲属,小功亲指曾祖父系亲属,缌麻亲指高祖父系亲属,母系亲属均列入缌麻亲中。
唐朝法律继承了晋律的以服制制罪的传统,并加以发展,明确具体地列入律条。五服制罪体现了礼教要求的“亲亲尊尊”原则,越亲近的就越应该爱敬,如果侵害则要严惩。同时,财物上越亲的越应照顾,所以儿子偷着拿父母的钱财并不算偷,最多被训斥。
在依照五服制罪时,和现代人人平等的法律相比,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古代社会中,一种行为有罪无罪,或者罪刑轻重,常常取决于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五服内的亲属关系,以及关系远近。同样是斗殴,打了一般人,罪较轻,打了自己的长辈尊亲,如大功以上亲属,罪行尤为严重要入十恶之一的“不睦”罪,要受死刑。古代社会的法律等级制在五服制罪中得到了集中体现。问题五:出了五服是什么意思 五服: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也就是说和本人是同父母或同祖父或同曾祖父……同一高祖的人 都是未出五服的亲戚问题六:五服之内是几代人? 五服本来是指亲人之间的丧服,一般是上5代,下5代,(都包括自己),是表明与自己关系远近的一种标志。说出了五服就不在穿孝了,其实就是指出了5代,也就是只5辈人。跟你在同一辈上的人,如果不是同一个高祖,就算是出了五服了。(从己身往上是父亲、祖父、曾祖、高祖)问题七:五服是指哪几辈?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4.谓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本来的五服指的是五种孝服, 后来,五服也指代五辈人,比如在山东胶东半岛一带,有“五服之内为亲”的说法,就是利用上面那句话,往上推五代,从高祖开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缘关系在这五代之内的都是亲戚,即同出一个高祖的人都是亲戚,从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为五服。五服之后则没有了亲缘关系,也可以通婚。一般情况下,家里有婚丧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内的人参加。 血缘关系中五服的计算方法:由于古代一夫多妻,因此,同父又同母的是一服,即所谓“同胞”、“一奶同胞”;同父不同母的是二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环。同祖父的是三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琏,同骇祖父的是四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宁国府的贾珍;同高祖父的是五服。 现代实行一夫一妻制,除非父亲离婚、丧偶后再婚再生育,一二服之间的区别通常消失,因此计算起来会令人困惑,错以为五服就是五代,实际上五服只四代。从祖父开始向上,不再分别妻妾的子女。 另外,对于长辈及晚辈的称呼实际上也是有相应的说法的。 由自己开始,上一辈为父亲,父之父为祖,祖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由自己往下,为子,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kun)孙,晜孙之子为云孙,云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耳孙。问题八:人们所说的,出来三服,五服,是什么意思? 九族中,纵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横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围绕着纵横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与五服的家族结构图。往上数,上辈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往下数,下辈中有侄妇、堂侄妇、再堂侄妇、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孙妇、堂亲属关系超过五代,不再为之服丧,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 在婚嫁中出五服即可通婚侄孙姑、侄孙女、堂侄孙女、曾任孙妇、曾侄孙女等。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图。问题九:家庭几代为一服,农村中说本家族的人不亲近、跟出五服以外,这个服是几代人 一服就是一代问题十:五服是指哪些亲属 五服,是指中华法系中划分亲属关系的五个级别。第一等级亲属——斩衰“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属于斩衰级别的亲属包括: 1.妻子、妾。妻子对丈夫属于斩衰亲,丈夫对妻子则不属于斩衰亲,夫妻是不平等的。妾称自己的男人为家长,妾对家长属于斩衰亲,男人对众妾则不属于斩衰亲。 2.儿子、儿媳。旧时儿媳出嫁后要从夫姓,所以与公婆的亲属关系属于同一级别。夫妻无儿,由侄子承嗣的,侄子属于斩衰亲。 3.未出嫁的女儿及出嫁后离婚反家的女儿属于斩衰亲。已出嫁的女儿属于夫家的人,和生父母的亲属级别降低,不能与兄嫂享有同等地位。 4。儿子、儿媳、未嫁女行孝的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还包括嫡母、慈母。嫡母是指父亲的正妻。妾生之子和父之正妻即使没有抚养关系,也属于斩衰亲。慈母,是指抚养自己长大的母亲,比如某人为父亲的三妾所生,但由父亲的六妾抚养,则父亲的正妻为嫡母、三妾为生母、六妾为慈母。同属一个亲等。对父亲的其他妻妾则不属于斩衰亲。 5.嫡长子死亡的,嫡长子之长子为承重孙。承重孙属于斩衰。 现在的斩衰是用手撕扯的粗白布,不缝边,穿在身上用根布条(或草绳)扎紧,头戴白孝帽,下穿粗布裤,足登白布蒙严的黑布鞋。
第二等级亲属——齐衰 齐衰,是次于“斩衰”的丧服。用粗麻布制做,断处缉边。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 第二等级亲属包括: 1. 丈夫对妻子。不包括对妾,但包括原来为妾,经过扶正仪式晋升为妻的女子。 2.男子及配偶对伯叔父母。 对庶母。父母的其他妾如同婶母。 对已经离婚的母亲,已经和父亲离婚的母亲不属于自己家族的人,虽有母子之情,亲属关系要降低一等。 父的其他妾的地位如同婶母。 3.男子及配偶对兄弟及未嫁的姊妹。未嫁女视为自家兄弟,出嫁女属于外姓人,亲属级别降低。 4.已嫁女为父母。已嫁女对公婆是一等亲,对娘家父母则属于二等亲了。 5. 孙男女对祖父母。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 以上所说之女均指未嫁之女。 第三等级亲属——大功。 大功是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粗熟麻布制做。 第三等级亲属包括: 1.对堂兄弟、未出嫁的堂姐妹。 2.对已经出嫁的姑姑。 3.对已经出嫁的姐、妹。 3.已经出嫁的女子对娘家的伯、叔,兄、弟。 4.父母对自己的儿媳。 5.祖父母对自己的孙子女。 6.对自己兄弟的儿媳。 第四等级亲属——小功 小功,是次于“大功”的丧服。用稍粗熟麻布制成。 第四等级亲属包括: 1.对祖父的兄、嫂、弟、弟媳。(叔爷爷、叔奶奶) 2.对堂伯叔父母。(堂叔、堂婶、堂伯父、堂伯母) 3.对未出嫁祖姑(姑奶奶)及堂姑。 4.对已嫁堂姊妹。 5.对兄弟之妻。(嫂子、弟媳) 6.对从堂兄弟,未嫁只从堂姐妹。(同一曾祖父的兄弟姐妹) 7.对外祖父、舅、姨。 第五等级的亲属——缌麻 缌麻是用稍细的熟布做成的孝服。现在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称为“漂孝”。 第五等级的亲属包括: 1.曾孙对曾祖父母。 2.对同族伯父母。(自己高祖父的子孙) 3对同族兄弟、未嫁族姐妹。(自己高祖父的后代与自己同辈份者) 4.对外姓中为姑表兄弟、姨......余下全文>>
【五服简说】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词典解释】
1.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侯服﹑甸服﹑绥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服,服事天子之意。《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孔:“五服,侯﹑甸﹑绥﹑要﹑荒服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又周称侯﹑甸﹑男﹑采﹑卫为五服。见《书.康诰》。
2.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服式。
3.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
4.谓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丧服制度】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
{斩衰}
斩衰(音摧),丧服名。衰通“缞”。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三年丧二十五月毕”)。《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清史稿·礼志十二》:“斩衰三年,子为父、母;为继母、慈母、养母、嫡母、生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子之妻同。女在室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孙为祖父、母或高、曾祖父、母承重;妻为夫,妾为家长同。”
{齐衰}
齐衰(音资崔),丧服名。齐,下衣的边。齐通纃,衰通缞。是次于“斩衰”的丧服。用粗麻布制做,断处缉边,因称“齐衰”。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周代,父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卒服齐衰三年。唐代,为母,父在父卒皆齐衰三年;子妇为姑(婆)亦齐衰三年。至清代,凡夫为妻,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均服齐衰一年,杖与否,各有规定;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且齐衰三月。《礼记·檀弓下》:“哀公为之齐衰。”《清史稿·礼十八》:“曰齐衰杖期,嫡旁及下际缉,麻冠、致、草屦、桐杖......曰齐衰杖期,嫡子、众子为庶母;子之妻同;子为嫁母、出母;夫为妻;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曰齐衰不杖期,为伯、叔父、母,为亲兄、弟;为亲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为同居继父两无大功以上亲者。“参阅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一》所附丧服各图。
{大功}
大功,亦称“大红”。丧服名。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粗熟麻布制做。服期为九个月。清代,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史记·孝文帝本纪》:“已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裴骃集解:“服虔曰:‘当言大功、小功布也。’”《明史·礼志十四》:“曰大功九月者,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为姑及姊妹兄弟之女出嫁者;父母为众子妇,为女之出嫁者;祖为众孙;为兄弟之子妇......为兄弟之子为人后者。”《清史......余下全文>>问题二:家族的五服是指哪五代 何谓“五服”?《国语·周语》记载,周穆王时祭公谋父曾阐发过“五服”说:“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具体而言,即以王畿为中心,按相等远近作正方形或圆形边界,依次划分区域为“甸服”、“侯服”、“宾服”(汉书作“绥服”)、“要服”、“荒服”,是为“五服”。问题三:民间的五服指哪几代 从自己开始向上数五辈人。问题四:人常说“出五服”,什么是“五服”? 五服指的是五种丧服,在中国古代社会,以丧服来表示亲属之间血缘关系的远近以及尊卑关系。五服制罪原文是“准五服以制罪”,就是按照五服所表示的亲属关系远近及尊卑,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具体原则是:服制越近,即血缘关系越亲,卑犯尊的处罚越重,尊犯卑的处罚越轻。如果服制越远,则表明血缘关系越疏远,这种情况下,卑犯尊的处罚越轻,尊犯卑处罚越重。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父子相互之间的犯罪,如父亲打骂儿子,儿子没有控告的权利,即父亲免罪,如果儿子打骂父亲,则要处死,所以五服制罪的本质是维护家族的等级制。
在《晋律》中第一次将五服制罪即“服制”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从此确立了后世的法定亲属等级制度。
五服具体指的是斩衰(同 ,音崔,指丧服)、齐衰、大功(功同工,指做工,大功即做工粗)、小功(做工细)、缌麻。斩衰是用很粗的生麻布做成,不缝边,像斧斩一样,故名斩衰。穿这种丧服服丧三年,用于臣、子、妻、妾为君、父、夫服丧。齐衰则是缝边的生麻布做成。大功和小功则是用熟麻布作成,只是做工不同。缌麻是细的熟麻布做成。服丧时间依次减少,有一年、九月、五月、三月。
从自己开始,上到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到子、孙、曾孙、玄孙,同时还有上述亲属的旁亲,都是有服亲,叫内亲。母亲一系叫外亲,服制只有一世,仅包括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舅表和姨表兄弟,其他人则是无服亲。同时,期亲指父系亲属,大功亲指祖父系亲属,小功亲指曾祖父系亲属,缌麻亲指高祖父系亲属,母系亲属均列入缌麻亲中。
唐朝法律继承了晋律的以服制制罪的传统,并加以发展,明确具体地列入律条。五服制罪体现了礼教要求的“亲亲尊尊”原则,越亲近的就越应该爱敬,如果侵害则要严惩。同时,财物上越亲的越应照顾,所以儿子偷着拿父母的钱财并不算偷,最多被训斥。
在依照五服制罪时,和现代人人平等的法律相比,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古代社会中,一种行为有罪无罪,或者罪刑轻重,常常取决于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五服内的亲属关系,以及关系远近。同样是斗殴,打了一般人,罪较轻,打了自己的长辈尊亲,如大功以上亲属,罪行尤为严重要入十恶之一的“不睦”罪,要受死刑。古代社会的法律等级制在五服制罪中得到了集中体现。问题五:出了五服是什么意思 五服: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也就是说和本人是同父母或同祖父或同曾祖父……同一高祖的人 都是未出五服的亲戚问题六:五服之内是几代人? 五服本来是指亲人之间的丧服,一般是上5代,下5代,(都包括自己),是表明与自己关系远近的一种标志。说出了五服就不在穿孝了,其实就是指出了5代,也就是只5辈人。跟你在同一辈上的人,如果不是同一个高祖,就算是出了五服了。(从己身往上是父亲、祖父、曾祖、高祖)问题七:五服是指哪几辈?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4.谓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本来的五服指的是五种孝服, 后来,五服也指代五辈人,比如在山东胶东半岛一带,有“五服之内为亲”的说法,就是利用上面那句话,往上推五代,从高祖开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缘关系在这五代之内的都是亲戚,即同出一个高祖的人都是亲戚,从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为五服。五服之后则没有了亲缘关系,也可以通婚。一般情况下,家里有婚丧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内的人参加。 血缘关系中五服的计算方法:由于古代一夫多妻,因此,同父又同母的是一服,即所谓“同胞”、“一奶同胞”;同父不同母的是二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环。同祖父的是三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琏,同骇祖父的是四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宁国府的贾珍;同高祖父的是五服。 现代实行一夫一妻制,除非父亲离婚、丧偶后再婚再生育,一二服之间的区别通常消失,因此计算起来会令人困惑,错以为五服就是五代,实际上五服只四代。从祖父开始向上,不再分别妻妾的子女。 另外,对于长辈及晚辈的称呼实际上也是有相应的说法的。 由自己开始,上一辈为父亲,父之父为祖,祖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由自己往下,为子,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kun)孙,晜孙之子为云孙,云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耳孙。问题八:人们所说的,出来三服,五服,是什么意思? 九族中,纵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横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围绕着纵横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与五服的家族结构图。往上数,上辈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往下数,下辈中有侄妇、堂侄妇、再堂侄妇、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孙妇、堂亲属关系超过五代,不再为之服丧,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 在婚嫁中出五服即可通婚侄孙姑、侄孙女、堂侄孙女、曾任孙妇、曾侄孙女等。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图。问题九:家庭几代为一服,农村中说本家族的人不亲近、跟出五服以外,这个服是几代人 一服就是一代问题十:五服是指哪些亲属 五服,是指中华法系中划分亲属关系的五个级别。第一等级亲属——斩衰“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属于斩衰级别的亲属包括: 1.妻子、妾。妻子对丈夫属于斩衰亲,丈夫对妻子则不属于斩衰亲,夫妻是不平等的。妾称自己的男人为家长,妾对家长属于斩衰亲,男人对众妾则不属于斩衰亲。 2.儿子、儿媳。旧时儿媳出嫁后要从夫姓,所以与公婆的亲属关系属于同一级别。夫妻无儿,由侄子承嗣的,侄子属于斩衰亲。 3.未出嫁的女儿及出嫁后离婚反家的女儿属于斩衰亲。已出嫁的女儿属于夫家的人,和生父母的亲属级别降低,不能与兄嫂享有同等地位。 4。儿子、儿媳、未嫁女行孝的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还包括嫡母、慈母。嫡母是指父亲的正妻。妾生之子和父之正妻即使没有抚养关系,也属于斩衰亲。慈母,是指抚养自己长大的母亲,比如某人为父亲的三妾所生,但由父亲的六妾抚养,则父亲的正妻为嫡母、三妾为生母、六妾为慈母。同属一个亲等。对父亲的其他妻妾则不属于斩衰亲。 5.嫡长子死亡的,嫡长子之长子为承重孙。承重孙属于斩衰。 现在的斩衰是用手撕扯的粗白布,不缝边,穿在身上用根布条(或草绳)扎紧,头戴白孝帽,下穿粗布裤,足登白布蒙严的黑布鞋。
第二等级亲属——齐衰 齐衰,是次于“斩衰”的丧服。用粗麻布制做,断处缉边。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 第二等级亲属包括: 1. 丈夫对妻子。不包括对妾,但包括原来为妾,经过扶正仪式晋升为妻的女子。 2.男子及配偶对伯叔父母。 对庶母。父母的其他妾如同婶母。 对已经离婚的母亲,已经和父亲离婚的母亲不属于自己家族的人,虽有母子之情,亲属关系要降低一等。 父的其他妾的地位如同婶母。 3.男子及配偶对兄弟及未嫁的姊妹。未嫁女视为自家兄弟,出嫁女属于外姓人,亲属级别降低。 4.已嫁女为父母。已嫁女对公婆是一等亲,对娘家父母则属于二等亲了。 5. 孙男女对祖父母。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 以上所说之女均指未嫁之女。 第三等级亲属——大功。 大功是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粗熟麻布制做。 第三等级亲属包括: 1.对堂兄弟、未出嫁的堂姐妹。 2.对已经出嫁的姑姑。 3.对已经出嫁的姐、妹。 3.已经出嫁的女子对娘家的伯、叔,兄、弟。 4.父母对自己的儿媳。 5.祖父母对自己的孙子女。 6.对自己兄弟的儿媳。 第四等级亲属——小功 小功,是次于“大功”的丧服。用稍粗熟麻布制成。 第四等级亲属包括: 1.对祖父的兄、嫂、弟、弟媳。(叔爷爷、叔奶奶) 2.对堂伯叔父母。(堂叔、堂婶、堂伯父、堂伯母) 3.对未出嫁祖姑(姑奶奶)及堂姑。 4.对已嫁堂姊妹。 5.对兄弟之妻。(嫂子、弟媳) 6.对从堂兄弟,未嫁只从堂姐妹。(同一曾祖父的兄弟姐妹) 7.对外祖父、舅、姨。 第五等级的亲属——缌麻 缌麻是用稍细的熟布做成的孝服。现在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称为“漂孝”。 第五等级的亲属包括: 1.曾孙对曾祖父母。 2.对同族伯父母。(自己高祖父的子孙) 3对同族兄弟、未嫁族姐妹。(自己高祖父的后代与自己同辈份者) 4.对外姓中为姑表兄弟、姨......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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