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客户打款时候多打了3000块钱,客户不承认此事,请问如何用法律途径取得多打的款呢?
答案:4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6 17:36
- 提问者网友:趣果有间
- 2021-01-26 06:17
请各位帮帮忙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1-26 07:19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对方收到你多打的3000元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若对方不返还,您可以凭转账或汇款凭证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
对方收到你多打的3000元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若对方不返还,您可以凭转账或汇款凭证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1-26 09:55
找证据
- 2楼网友:撞了怀
- 2021-01-26 08:23
别人代打的欠条,必然不行。除非上面有他的签名或者手印,没有的话,无论是不是本人打得欠条法律都不支持的。
- 3楼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1-26 08:04
保存汇款单,拿上所欠款的合同,(要能证明3000是多打的,而且对方没有依据收取这3000元),去法院主张对方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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