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有一公房,居住人有居住证,如今想搬走了,房子我想买!但是不知道具体手续是如何办理,而且他们是否有买卖权?如果他们现在想要卖给别人,而房管所那边已经先答应给我们,这样的情况是否有个先来后到?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房子让我买到!
对于我来说买到这房子是必要的,因为其水路等都流向我家院子,买了后我想将其改造,而另一买家却只是有闲钱,而且与我们争锋作对而已,不让我们改造而已,但是这样的意思只有我们两户人家知道,毕竟只要不犯法的话,公家不管这类的事情,可是我们很想买到这样的房子。有什么政策可以强迫居住人卖给我们?
我们是武汉的,想问问武汉有那些相对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