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音乐权,肖像权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12 00:33
- 提问者网友:姑娘长的好罪过
- 2021-08-10 23:53
我们家在本地搞了一个免费广场舞健身,我自己为了方便大家跳舞,改进了音乐节奏,并且制作了DVD发放给靠后排的学员,但是最近我么家发现,市场上有一家音响店,刻录我么家的DVD,于10元的价格出售,请问我是否一权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并且我是否触犯音乐权?(注)DVD上教舞的是我的母亲,他是否触犯我母亲的肖像权?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狂恋
- 2021-08-11 00:56
如果想追究音像店的法律责任,首先,你的确定一下你的音乐,是否具有著作权的显著特征,是否向国家版权局申请了保护;然后,再确定是否侵犯了你母亲的肖像权;如构成,可以向对方交涉、向当地工商部门寻求保护,向法院起诉。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8-11 02:02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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